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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南区违反公布制度公布建筑物

为了向广大市民传达有关建筑物危险性的信息,避免利用建筑物的人们卷入火灾灾害的危险性,根据违反公布制度公布了严重违反消防法的建筑物。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2月4日

港南区违反公布制度的建筑物一览
建筑物的名称建筑物所在地违反的内容根据法令等的条款违反的位置其他
宫崎大厦日野南五丁目47番5号(外部网站)违反室内消火栓设置义务

消防法
第17条
第1项

建筑物1楼部分室内消火栓设备未设置,初期灭火无法期待,有可能延烧扩大。

※单击所在地跳转到Google地图(外部网站)。
※根据建筑物的不同,有时不能正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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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334-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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