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发出中区命令的建筑物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5日

根据消防法发布了措施命令的建筑物中,符合以下情况时公布了命令内容的一部分。

  1. 有严重违反消防法令的
  2. 存在重大的起火危险或延烧扩大危险或火灾所涉及的人命危险的
  3. 在认定对灭火、避难及其他消防活动造成障碍的情况下,认为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的
中区发出命令的建筑物一览
建筑物的名称建筑物所在地命令的内容

七星公寓关内

山田町3番地1(外部网站)

因撤去自动火灾报知设备的接收机而产生的不良行为应进行整修。
(消防法第17条第1项、消防法实施规则第24条第1项第2号)

※单击建筑物所在地后跳转到Google地图(外部网站)。
※根据建筑物的不同,有时不能正确显示。

关于本页的咨询

消防局预防部指导课

电话:045-334-6408

电话:045-334-6408

传真:045-334-6610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155-792-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