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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大规模建筑物的所有者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19日

关于事业类一般废弃物管理票制度的废止

本市有义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的所有者发放事业类一般废弃物管理票,但将于2024年3月31日废除事业类一般废弃物管理票制度。
因此,从2024年4月1日开始不需要交付该管理票,请谅解。
另外,关于该管理票的处理,请一并了解以下几点。

  • 到2025年3月31日为止,本市处理设施将继续在该管理票上打“处理设施的名称”及“接收日期”,但预计从2025年4月1日开始不进行该打刻。
  • 关于由大规模建筑物的所有者保管的已交付管理票,可以在2024年4月1日废弃。

关于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

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的所有者,根据废弃物的处理及清扫相关法律(以下称为法)和横滨市废弃物等的减量化、资源化及适当处理等相关条例(以下称为条例)和横滨市废弃物等的减量化、资源化及适当处理等相关规则(以下称为规则)必须致力于废弃物的减量再利用。
另外,要求协助减量化资源化等计划书等各种申报等义务和各措施。

※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规则第6条)

  1. 大规模零售店铺布局法(1998年法律第91号)第2条第2项规定的大规模零售店铺
  2. 零售店中用于零售业店铺的部分的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在1000平方米以下
  3. 用于事业的部分的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同一地基内有2个以上建筑物(建筑基准法(1950年法律第201号)第2条第1号规定的建筑物时,用于各个建筑物事业的部分的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的所有者的责任和义务

  • 经营者在开展事业活动时,必须努力减少和资源化,并自行负责妥善处理伴随着事业活动产生的废弃物(法第3条第1项、条例第4条)
  • 必须积极协助横滨市关于减量化、资源化以及废弃物的适当处理的措施(条例第4条第2款)
  • 根据基准设置废弃物保管场所并进行申报(条例第31条第1项及第2项、同第32条、规则第13条、同第14条、同第15条)

等等,被要求。

这些详细内容请参阅《事业类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及适当处理的指南(R6年度版)》(PDF:5,243KB)

另外,在认定违反了这些责任和义务时,有可能会提出改善劝告和公开,拒绝接受焚烧工厂的垃圾。

另外,定期对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进行入内调查。

【调查内容】

  • 根据提交的减量化、资源化等计划书和废弃物、资源物处理流程图的调查
  • 关于废弃物的适当处理
  • 关于分类、再利用的状况
  • 除此之外,关于减量化、资源化的努力情况等

关于废弃物管理负责人

事业用大规模建筑物的所有者为了进行从该建筑物排出的事业类废弃物的适当处理相关业务,必须选任废弃物管理负责人。
废弃物管理负责人有责任实质上、具体地推进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以及适当的处理。

废弃物管理责任人选任(变更)申报书(第3号样式)的下载(Excel:18KB)

关于废弃物管理负责人的选任

  • 废弃物管理负责人是对该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该建筑物的维护管理有权限的人。(无资格要求)
  • 申报书(第3号样式)上记载的地址·电话是职场(所属)。
  • 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变更时,所有者请尽快以申报书(第3号样式)申报继任者。

选任要点
将所有者自己选任为废弃物管理负责人,或者可以委托所有者权限的人,能够管理建筑物整体的废弃物的人(例如,管辖废弃物的部门的负责人等。没有资格要求),请每个建筑物各选一名进行申报。

具体的作用

  • 被选任的废弃物管理责任人对员工或租户经营者,通过宣传物等进行宣传或分发分类表等,对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进行启发活动,推进适当的处理。
  • 掌握建筑物排出的废弃物的种类、量等,与所有者等协商,具体制作“减量化、资源化等计划书”(Excel:41KB)(包括“废弃物、资源物处理流程图”),并提交给市政府。(到每年5月31日为止)
  • 完善推进废弃物减量化(抑制产生)、资源化(再利用)的组织体制。(具体来说,配置启发指导负责人设定减量目标,召开租户会议,获得分类协助,与清扫公司、回收业者进行调整等)
  • 与资源循环局就废弃物的适当处理进行联络和调整。

每年举办一次面向废弃物管理负责人的废弃物管理负责人讲习会。

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向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部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咨询。

进行废弃物的分类吧

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作为事业类垃圾来处理。
首先,把握产生的废弃物的种类,分为一般废弃物和工业废弃物(PDF:151KB)吧。

分类宣传册(事业类垃圾的垃圾和资源的分类方法)的下载(PDF:1,195KB)
进行分类,推进资源化吧。

横滨市正在进行一般废弃物(可资源化的旧纸类以外)的处理。经营者自己搬入分类后的一般废弃物,或者委托一般废弃物的收集搬运许可公司进行收集搬运。

另外,市里的焚烧工厂正在进行搬入物检查(是否是不能接受的搬入物的检查)(PDF:242KB)
在市的焚烧工厂,可以资源化的旧纸类塑料类等工业废弃物不能搬入(不能搬入的东西不能委托一般废弃物的收集搬运许可业者),所以经营者自己处理(旧纸类按种类分类交给旧纸业者如果不能处理塑料类和金属屑的话,委托工业废弃物许可业者处理)。

市的焚烧工厂不能带资源的旧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等工业废弃物。这些被带进去的情况下,通过搬入物检查进行带走等指导。(PDF:24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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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部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

电话:045-671-3818

电话:045-671-3818

传真:045-663-012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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