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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气污染防止法阅览煤烟产生设施、一般粉尘产生设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水银排放设施的台账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5月23日

根据大气污染防止法,以PDF形式的文件提供煤烟产生设施、一般粉尘产生设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水银排放设施的台帐。阅览设施台帐时,请务必确认以下注意事项,同意后再使用。此外,阅览台账时,视为同意了以下注意事项。

【温馨提醒】

  1. 本台帐是根据工厂、车间申报的内容制作的。因为名称和所在地是申报的信息,所以有可能与现状和实际情况不同。
  2. 关于被废止的设施不能阅览。
  3. 对于因使用本台账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等,横滨市概不负责。
  4. 关于本台账的记载事项的问题,无法通过电话、邮件等进行回答,请到窗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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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671-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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