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重要通知】变更有关建筑物绿化的手续等的一部分!
从2024年4月1日起,将变更基于绿化地区及地区计划的绿化率符合证明和绿化协议手续等的一部分!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变更要点
变更的概要
指南传单
1.通知书(符合证明书、协议结果通知书)交付后变更绿化计划时的再申请手续简化!
不需要提交取消申请书或撤回申请书,只需提交“绿化率符合证明书(变更)申请书”或“绿化协议(变更)申请书”即可办理手续(参照附页1、附页2、附页3)。
变更示意图
2.消除绿化地区和地区规划绿化的重复申请!
只提交地区计划绿化的“绿化率符合证明书”,就可以办理绿化地区及地区计划绿化的手续(参照附页3)。
变更示意图
3.绿化协议墙面绿化的计算基准与绿化地区及地区计划绿化统一。
在符合绿化协议墙面绿化条件的情况下,高度在1m以上的绿化设施也可以计入绿化面积。
变更示意图
施行时期
- 变更内容的1至3从2024年4月1日开始适用(基准和各种样式被变更)。
- 关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进行受理的申请,可以使用之前的格式完成手续。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绿色环境局公园绿地管理课公园绿化协议担当
电话:045-671-3946
电话:045-671-3946
页面ID:911-20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