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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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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公寓条例
横滨市斜面地地下室建筑物的建筑及开发限制等相关条例
新消息
- 部分修改了地下室公寓条例及施行规则。与此同时,逐条解说也进行了部分修订。(R7.4.1)
首先
近年来,在市内的斜面绿地,与周边的居住环境相比,数量相当大的“地下室公寓”发生了纷争。
这是因为根据1994年的建筑基准法的修改,住宅的地层部分的容积率全国统一缓和,在平地上只能建造到地上3层的低层住宅地如果利用斜面地的话,实际上中高层的公寓也可以建造。特别是近年来最大限度利用缓和制度的极端事例增加了。
在横滨市,为了与附近的人协调,引导考虑到良好居住环境的建筑活动,着手制定横滨独有的关于“地下室公寓”的规则。在制定这个规则时,在厅内组织横断的讨论小组的同时,设置了由有学识经验的人组成的研究会,对所有的课题进行了详细调查,进行了包括条例在内的手法的讨论,但是2003年10月16日,从研究会开始,利用斜面地的地下室公寓限制的我收到了关于应有的样子的建议。
以这个建议为基础,以谋求地下室公寓和周边居住环境的协调为目的的《横滨市斜面地地下室建筑物的建筑及开发限制等相关条例》于2004年3月5日公布,同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条例、规则
- 条例概要(PDF:269KB)/正文(外部网站)(例规集)
- 施行规则概要(PDF:256KB)/正文(外部网站)(例规集)
- 逐条解说(PDF:1,581KB)2025年4月版(2025年4月1日施行)
关于修改
2024年9月30日修改了部分条例,并于2025年3月25日修改了部分施行规则。与此同时,逐条解说也进行了部分修订。(均于2025年4月1日施行)
2019年6月14日修改了一部分条例。与此同时,同日逐条解说也进行了部分修订。(均于2019年6月14日施行)
2015年10月28日,部分修订了逐条解说,追加并明确了审查基准。(2016年2月1日施行)
随着2014年6月4日建筑基准法的一部分修改(2015年6月1日实施),2015年5月29日修改了部分条例。(2015年6月1日施行)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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