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5报告流程和调查、检查资格者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1日

定期报告的流程

定期报告制度是建筑物等的所有者(所有者和管理者不同的情况下,管理者)定期让有资格者进行调查、检查,并将其结果报告给横滨市的流程。

本市将向报告书中记载的管理者发送与定期报告制度相关的通知和联络等。
因此,关于报告书中记载的管理者,请在建筑物的所有者、管理受托人、租赁者等相关人员之间进行协商后再决定。
决定管理员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从上一年度的报告时开始管理者的信息被变更的情况下,需要提交“第7号样式/定期报告对象特定建筑物等的所有者等变更申请”。关于申报的格式,请参阅“下载格式列表”。
◆关于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文和联络等,会发送给报告书中记载的管理者。
请确认代表人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并填写。

定期报告类别的调查、检查资格者

规定了可以按报告类别进行检查的资格者,请注意。

【表】 定期报告类别的调查、检查资格者
定期报告类别 必要的资格

建筑物

1、2级建筑师、特定建筑物调查员
建筑设备 1、2级建筑师、建筑设备检查员
防火设备 1、2级建筑师、防火设备检查员
升降机、游戏设施

1、2级建筑师、升降机等检查员


关于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建筑指导课建筑安全担当

电话:045-671-4539

电话:045-671-4539

传真:045-681-2434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893-56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