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关于转院搬运
转院搬运是指,一旦被收容在医疗机构的患者在该医疗机构需要紧急症状恶化或更专业的处理等紧急送往其他医疗机构时,根据医疗机构的委托,救护车会出场。
没有紧急性的转院搬运,请使用医疗机关所有的救护车、出租车或民间的患者搬运车等。
横滨市患者等搬运事业认定经营者一览
横滨市转院搬运指南(PDF:191KB)
转院搬运的必要条件
- 需要紧急处理
- 要请原医疗机构难以治疗
- 消防机关的救护车以外的运送手段不能活用
致在医生及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
对于不满足转院搬运条件的请求,消防机关的救护车拒绝转院搬运。请使用医疗机关所有的救护车、出租车或民间的患者搬运车。
关于转院搬运的具体流程
1请确认是否符合转院搬运请求的基准。
2请确认运送目的地医疗机构的接收情况。无法决定运送目的地医疗机构时
请研究活用“神奈川县急救医疗中央信息中心(045-242-2199)”。
3确保运送目的地医疗机构和医生同乘等确认后,制作转院搬运委托书,并向消防司令中心提交
发送传真(原则)后,请拨打119报警请求转院搬运。
另外,消防司令中心的传真号码是119。
4在消防司令中心接到119号请求后,要请原医疗机关最近的急救队将出场。
5请在救护车到达之前做好事前准备(从床上移动,在搬入口附近待机等)。
6救护车到达了要请原医疗机关后,请将转院搬运委托书交给急救队员。
7请医生或护士与患者一起乘坐救护车,对正在运送的患者进行病情管理等。
有不得已的情况,不能同乘医生等的情况下,关于只由急救队运送给患者和家属等的事
在说明的同时,请向急救队员提交处理等必要的申请。
8在运送过程中突然转变为严重病情(心肺停止等)时,急救队员在消防司令中心的横滨市
请求救命指导医生的指示,在救命指导医生的指示下,运送目的地医疗机关在最近的救命急救中心等处
有变更的情况。
9医生或护士一同乘坐救护车时,从确保地区急救医疗体制的观点出发,可以一同乘坐救护车回院
可以。到出院为止不是紧急行驶,而是通常行驶。另外,在归院途中有急救出场指令的情况下,
要同乘到急救现场,或者当场下车。除此之外,在运送医疗机关的交接要迅速进行等
请协助顺利实施急救工作。
转院搬运委托书(自2023年4月1日起)(PDF:108KB)
转院搬运委托书(自2023年4月1日起)(Excel:31KB)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消防局急救部急救企划课
电话:045-334-6413
电话:045-334-6413
传真:045-334-6710
页面ID:910-884-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