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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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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利用计划法的申报手续
重要通知随着2023年1月开始接受在线申报,从2023年4月17日开始接受邮寄申请。另外,从2023年11月开始,“土地买卖等申报书(Excel)”增加了输入支持功能的新样式。
制度概要
关于法律规定的基准面积以上的土地签订了土地买卖等合同的情况下,权利取得者(受让人)必须在合同之日起两周内(包括合同签订日)向都道府县或指定城市的长提交申报书。
<国土利用计划法第23条第1项/国土利用计划法施行规则第20条>
需要申报的条件⇒常见问题<Q&A>
基准面积(横滨市内的情况)
- 市区化区域:超过2,000平方米
- 市区化调整区域:超过5,000平方米
- 无论是公帐还是实测,如果在上述面积以上的话,都需要申报。
- 取得邻接的多个土地时,如果是一团土地(同一主体在一系列的事业计划下取得可以一体利用的土地),即使各个合同的面积小,利用的面积合计在上述面积以上的情况下也需要申报。这种情况下,每个合同都需要提交一份申请。
权利种类
- 所有权
- 租赁权(伴随权利金及其他暂时金的支付)
- 地上权
- 信托受益权(合同中包含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权利的情况)
- 地位转让等
权利转移的方法
- 伴随着“等价”的授受(包括可以换算成金钱的经济价值)
- 根据“合同”
<例>买卖、投标、保留地处理(区划整理)、交换、营业转让、转让担保、代偿物、共享权益的转让、预约完结权的转让、买回权的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地位转让
- 这些交易的预约、停止(解除)有条件的合同也需要申报。
不需要申报的情况
- 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及港务局、独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机构、独立行政法人水资源机构、独立行政法人中小企业基础整备机构、独立行政法人铁路建设、运输设施整备支援机构、地方住宅供给公社、日本劳动者住宅协会、独立行政法人机场周边整备机构、地方道路公社及土地开发公社为合同对象的东西
- 抵押权的设定、地役权、使用借贷权的转移或设定等(抵押直流特约(抵押权人在偿还期取得所有权的合同)等需要申报)
- 赠与、遗产分割等(不伴随代价的授受)
- 形成权的行使(不与合同有关的)
- 因继承、法人合并而产生的综合继承、区划整理等换地处理、买回权的行使等(将买回权转让给第三方或区划整理的保留地处理等需要申报)
- 根据破产法、公司更生法、民事再生法等的手续得到法院的许可后进行的(法院的许可内容未明示个别土地的情况下,需要申报)
提交文件
土地买卖等申报书(带窗口时打印正本和副本两份)
土地买卖等申报书(Excel:208KB)(从2023年11月开始变更为追加输入辅助功能等的新样式)
- 从2021年1月4日以后的提交部分到申报书不需要盖章。
- 在线申请时请上传“Excel文件”和“附加材料的PDF文件”。
- 因为每个自治体的格式都不一样,所以请使用本市规定的申报书。
土地买卖等申报书填写例1(PDF:205KB)(所有权转移[共同住宅、户建分开出售、商业设施等])
土地买卖等申报书填写例2(PDF:154KB)(信托受益权[商业设施、物流仓库等])
土地买卖等申报书填写例3(PDF:78KB)(租地权、底地权、地位转让)
附加材料(各1封)
- 合同的复印件
- 位置图、示意图
- 公图的复印件
- 土地利用计划图(例如:按户建分开出售时的区划预定图、共同住宅的配置图、平面图等)
- 实测图的复印件(以实测面积买卖合同的情况附件)
提交方法
请通过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或自备提交上述提交文件。
通过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请从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外部网站)输入必要事项后,附上上述提交文件。
- 请将土地买卖等申报书“Excel文件”和“附加材料的PDF文件”汇总到一个文件夹中,以zip形式压缩,上传。
- 关于本系统的申报,不交付土地买卖等申报书的副本。
- 想要副本的人麻烦您,请自备申报。
手续的处理情况除了可以从“我的页面”确认之外,手续完成后会发送通知邮件。
自带申报
请到横滨市役所29楼都市整备局企划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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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企划部企划课国土法担当
电话:045-671-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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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64-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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