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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计划(2025年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24日
1 2025年度财务审计等
到目前为止,审计委员将“横滨市中期计划2022~2025”所示的城市形象、基本政策、行政运营的措施放在心上,实施财务审计等,通过在审计等方面确认本市的政策有效、有效、事务被适当执行,来推进和改善支援了。
2025年度是中期计划的最后一年,另外,作为应对变化的社会环境的对策,预计将强化新的防灾、减灾对策、循环型社会的措施。
在这样的新措施的基础上,着眼于中期计划总完成的成果和DX推进等改革的状况等,实施监察等。
2基本方针
关于各区局本部实施的项目等,根据内部控制的运用状况,对该事务的管理及执行等是否适当、恰当、经济、高效地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并有效提高效果等进行审计。
另外,通过审查本市决算是否正确显示了岁入岁出等状况,提高财务的可靠性,支援市民和社会对市政的信赖度提高。
(1) 风险方法
根据各区局本部实施的内部控制评价等提取的风险,实施高效有效的审计。
(2) 3E(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除了合规性、正确性的视点之外,还将根据3E的视点来实施。
(3) 质量管理
通过监查委员会的审议等,进行财务监查等的品质管理。
(4) 信息发布
为了支援各区局本部的业务改善,在制作易懂的报告书、意见书等的同时,还发行面向职员的宣传纸。
3财务审计等的主要着眼点
2025年度实施的财务审计等如下所示,各自的具体内容另行在各实施计划中规定。
(1) 现金出纳检查(地方自治法第235条之2第1项)
以会计管理者、企业管理者等保管的现金出纳为对象,在确认每月的计数是否合理的同时,确认检查当天的保管现金。
另外,根据“横滨市的资金管理方针”,检查现金的保管及运用是否恰当。
(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书审查(地方自治法第150条第5项)
关于市长要求审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书,市长的评价按照评价程序适当实施,审查关于内部控制不完备是否有重大不完备的判断是否恰当进行。
(3) 决算审查(地方自治法第233条第2项以及地方公营企业法第30条第2项)
以2024年度决算为对象进行审查。
一般会计及特别会计(公营企业会计除外。)的岁入岁出决算审查
审查会计管理者制备的各会计的2024年度决算及相关文件是否符合法令且正确,同时审查预算执行及财产管理的状况。
i公营企业会计的决算审查
审查公营企业管理者等制备的各地方公营企业的2024年度决算及相关文件是否符合法令且正确,同时也审查地方公营企业的运营状况。
(4) 基金运用状况审查(地方自治法第241条第5款)
在确认2024年度各基金的基金运用状况调查书的计数是否合理的同时,审查基金的运用是否按照设置目的适当且有效地进行。
(5) 健全化判断比率等的审查(地方公共团体关于财政健全化的法律第3条第1项)
基于2024年度决算的健全化判断比率是地方公共团体关于财政健全化的法律及其他相关法令(以下称为“健全化法等”。)的规定,审查是否正确计算。
另外,根据健全化法等的规定,审查记载了作为计算基础的事项的文件是否被适当记载。
(6) 资金不足比率等的审查(地方公共团体关于财政健全化的法律第22条第1项)
根据健全化法等的规定,审查基于2024年度决算的资金不足比率是否被正确计算。
另外,根据健全化法等的规定,审查记载了作为计算基础的事项的文件是否被适当记载。
(7) 财务审计(地方自治法第199条第1款)
以财务相关事务为对象,除了合规性和正确性外,还将根据事业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观点进行审计。
关于工程,除上述内容外,还要根据工程监理等视点进行审计。
(8) 行政审计(地方自治法第199条第2款)
审计对象事务是否经济、高效、有效执行、是否按照法令等规定执行、是否致力于该组织及运营的合理化等。
(9) 财政援助团体等审计(地方自治法第199条第7项)
以本市的财政援助等相关团体的出纳相关事务为对象,以合规性及正确性的视点为中心进行审计,同时对该团体所管区局的团体运营等的指导或监督的适当性也进行审计。
(10) 其他审计(地方自治法第75条、第98条第2款、第199条第6款以及第243条之2的8第3款以及地方公营企业法第34条)
基于居民直接请求的审计、基于议会请求的审计、基于市长要求的审计以及基于市长或公营企业管理者的要求的职员的赔偿责任审计,根据请求或要求实施。
4财务审计等的实施时期及报告、公布时期(预定)
财务审计等的实施时期及报告、公布时间(预定)如下表所示。
财务审计等的分类 | 实施期间 | 报告、公布时期 | |
---|---|---|---|
现金出纳检查 | 原则上,检查对象月的下个月的最后一天 | 2025年12月和2026年6月 |
|
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审查 | 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 | 2025年9月 | |
决算审查 | 一般会计及特别会计 |
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 | 2025年9月 |
决算审查 | 公营企业会计 |
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 | 2025年9月 |
基金运用状况审查 | 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 | 2025年9月 | |
健全化判断比率等的审查 |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 | 2025年9月 | |
资金不足比率等的审查 |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 | 2025年9月 | |
财务审计 | 2025年9月-令和8年3月 | 2026年3月 | |
行政监察 | 2025年9月-令和8年3月 | 2026年3月 | |
财政援助团体等审计 | 2025年9月-令和8年3月 | 2026年3月 | |
其他审计 | 请求或要求时作出决定。 | 请求或要求时作出决定。 |
5关于2025年度审计实施计划
现金出纳检查实施计划(2025年3月17日决定)
检查对象 |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会计管理者、区会计管理者、下水道事业金钱企业出纳员、港湾局长、自来水事业管理者、交通事业管理者及医院事业管理者所管辖的现金出纳 |
---|---|
检查的内容 | 1一般会计、特别会计(公营企业会计除外。)、岁入岁出外现金、公营企业会计及基金 |
检查日期 | 检查对象月的下个月最后一天 |
结果报告的预定时间 |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结果报告 |
实施体制 | 15名(事务局的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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