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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请愿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15日
团体的各位以书面形式向市长寄来的意见等,作为“市长请愿”接受着。
您寄来的意见等会送到负责的部门,并反映到市政上。
※“市长请愿”仅以书面形式受理。另外,如果个人向横滨市政府提出意见等,请使用“市民的提案”。
1上访方法
请直接拿到负责意见等内容的部门的文件,或者邮寄过来。
如果负责的部门不清楚的话,意见等涉及特定的区(场所)的话,请直接拿到该区的区政府区政推进课,跨多个区(场所)的话请直接拿到市民局广听咨询科,或者邮寄过来。
发送地址请看“市长请愿”联系方式一览表。
另外,虽然没有文件中规定的样式,但请注意以下几点。
- 写明“横滨市长”的文件
- 应写明团体名及其代表者的职务及姓名、所在地(地址)等联系方式。
- 具体写明您的意见等内容
- 作为行政文件成为公开请求的对象,“团体名”、“代表者的职务、姓名”以及“正文”原则上是公开的(本文等记载的个人信息原则上不公开)
※ 如果您邮寄过来的话,可能会通过电话确认记载内容等,请同时通知电话号码。
2回答
关于您寄来的意见等,原则上从受理日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在第10个办公日之前回答。
另外,请允许我以发送文件为回答,如果回答需要时间的话,请让我联系您。
- 受理日的标准是文件到达的日期。但是,到了开馆日下午4点以后的,到达了休厅日的,原则上第二天的开馆日是受理日。
- 关于其他回答的处理,请看有关“市民之声”项目实施的处理纲要。
3公布
以“确保市政的透明度”、“消除对市政的疑问以及市民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将市民意见等进一步反映到政策上的广听和政策的良性循环”这三个为目的,本市在“文件”或“电子邮件”中回答的内容,在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上,公开您提出的意见等要点,以及本市对此的回答等内容的“市民网站”。
关于公布,我们将进行以下处理。
- 您寄来的意见等内容将由横滨市概括,并在考虑到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上公布。
- 回答投稿人后,最晚也会在4周内公布。公布时间原则上为1年。
- 不回答公开的意见等是谁的东西
例 | 不公开的东西 |
---|---|
1 | 不希望公开的,或者不能确认希望公开的意思的东西 |
2 | 根据您寄来的意见等要点和本市对此的回答等,特定的个人被识别的东西 |
3 | 投稿的人反复发表了该宗旨的投稿,已经刊登了那个回答的东西 |
4 | 投稿的人反复发表了该宗旨的投稿,如果没有过去的经过,就不能让看公开页面的市民们理解的东西 |
5 | 虽然给投稿的人发送了回答,但是没有收到的东西 |
※关于其他公开的处理,请看有关“市民的声音”的公布实施的处理纲要。
4个人信息的处理
您寄来的姓名等个人信息,将按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规定妥善管理。另外,仅用于在负责意见等内容的部门及相关区局等作为该业务的参考、回答意见等的目的。
另外,关于本市所管外的意见等,在考虑到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上,有时会向外部机关传达。
5纲要
6广听Q&A
关于广听的各种各样的疑问,请看「广听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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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市民局总务部广听咨询科
电话:045-671-2354(电话中的意见等,请直接联系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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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2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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