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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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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精神病院医疗】 需要谁的保险证(复印件)?
A
○国民健康保险的情况
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全家人的保险证(复印件)
○国民健康保险以外(健康保险工会、政府管理保险等)的情况下,受诊者和被保险者(被用者本人)的保险证(复印件)
○生活保护家庭没有加入医疗保险的话就不需要了。
咨询地址
精神病院医疗・手册事务处理中心
电话号码:045-671-3623
(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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