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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进入市内的特别养护老人院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4月9日
特别养护养老院是介护保险的设施服务之一,是对经常需要看护的人提供看护和功能训练的设施。根据合同入所。
对象者
原则上,被认定为需要护理3~5,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人。没有收入限制。
需要护理的1、2人如果符合特例入所的条件,也可以入所。
※特例入所要件
患有痴呆症的人,经常能看到给日常生活带来障碍的症状、行动和沟通困难。
伴随着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经常能看到给日常生活带来障碍的症状、行动和沟通困难等。
由于怀疑是家人等严重虐待,难以确保身心安全、安心。
由于单身家庭或同居家庭的高龄或病弱或育儿、就业等原因,无法期待家人等的支援,且地区的看护服务和生活支援的供给不足。
o由于上述以外的理由,在家生活非常困难,需要进入特别养护养老院。
入所申请方法
请在健康福利局的介护保险主页上拿到入所申请书。填写后,请附上介护保险证的复印件寄到“入所申请受理中心”。
特别养护老人院入所申请受理中心:邮编233-0002港南区上大冈西1-6-1梦想大鱼办公室14楼(电话:840-5817)
关于入所优先顺序
根据已经开设的特别养护养老院的申请情况,等待空余时间。向入所申请受理中心提交的申请书的信息将提供给希望设施,各设施的入所讨论委员会将按“看护的必要性”的高顺序决定优先顺序。“看护的必要性”是将申请书的填写内容分数化(根据横滨市入退所方针在各设施制定基准)来判断的。申请后情况发生变化时(需要看护度的变更、搬家、死亡等)请联系入所申请受理中心。
关于费用
介护保险规定的使用者负担(看护费用的1成、2成或3成)和伙食费、居住费、日常生活费支付给设施。不需要入住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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