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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家电在哪里可以出什么样的产品呢?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11月4日
市政府大楼及各区综合厅舍、资源循环局收集事务所、焚烧工厂(保土谷工厂除外)、区民利用设施(一部分)、民间零售店(一部分)等设置了小型家电回收箱。
以进入回收箱的投入口(30cm×15cm)、长度不满30cm、用电、电池工作的产品为对象。另外,灯泡及日光灯不在对象内。
另外,区民祭等一部分活动也在回收。
关于回收场所和活动信息,请确认资源循环局的主页等。
另外,虽然一部分是收费的,但是也提供了利用宅急送的电脑、小型家电回收系统、横滨市内的家电量贩店的店铺回收等认定经营者的小型家电民间回收的信息,详情请通过以下相关网站确认。
家庭垃圾的回收(在集成场所的回收)中没有作为“小型家电”进行收集。作为家庭垃圾拿出来的时候,请根据材料和大小分成“燃烧的垃圾”和“小金属类”等。关于分类方法等,请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确认。
另外,从事业所出来的东西不能放在家庭垃圾的集成场所。另外,不能放进回收箱里。从事务所出来的,请参照以下相关的QA。
使用小型家电回收箱时的注意事项
〇小型家电不要放在袋子里,请直接投入回收箱里(袋子会妨碍再利用)。
〇不能完全进入回收箱的东西。
〇一旦投入的产品不能返还。
〇包含个人信息的产品,请在删除个人信息后放入箱子里。
〇请把电池、电池取下来后再放进去。
〇适配器等小型家电的零件和电线类可以一起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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