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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养育医疗补贴制度

最后更新日期2020年3月14日

对于出生时体重在2000克以下,或者有成为对象症状的不满1岁的婴儿,医生认为需要在都道府县和政令市等指定的养育医疗机关住院抚养的情况下,医疗费将得到补助。
※因为没有偿还支付(退还),所以请务必在医疗机关结算前申请。结算后不属于对象。
早产儿养育医疗补贴制度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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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家庭支援课儿童家庭股电话411-7112FAX321-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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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奈川区福利保健中心儿童家庭支援课

电话:045-41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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