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残疾人扶养互助制度(互助)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18日

加入条件、制度内容

j.残疾人扶养共济身知精


【加入条件】

所有加入者(监护人)应符合1~3项。

①加入时的年度4月1日时的年龄不满65岁。
②没有不能成为保险合同对象的疾病或障碍。
③市内有地址。


残疾儿童、人应符合4~6中的任意一项。

④智力障碍儿童・者
⑤持有1~3级残疾人手册的人
⑥精神或身体有与4、5同等程度的永久性障碍的人

内容

加入者缴纳欠款,当加入者死亡或有显著障碍时,将一生支付年金(每口每月20000日元)给残疾儿童和人。

①一个人最多可以加入两个。

 根据加入时期及加入时的年龄等,每笔每月9300日元~23300日元。
 ※也有减免欠款的制度。

②加入1年以上,在年金支付前残疾儿童、人死亡的情况下,将支付吊唁金。
(根据加入时期及加入期间,每口30,000日元~250,000日元)

③加入5年以上任意退出的情况下,将支付退出补助金。
(根据加入时期及加入期间,1口45,000日元~250,000日元)

④缴纳的欠款不退还。

【窗口】

各区福利保健中心
有残疾的人18岁以上的话是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不满18岁的话是儿童家庭支援课。


与此制度相关的网站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障害自立支援课福祉给付科

电话:045-671-3891

电话:045-671-3891

传真:045-671-356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770-489-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