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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残疾人津贴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3月8日

a.神奈川县在家重度障害者等津贴身知

※横滨市在家身心障碍者津贴于2010年4月1日废除制度

对象・申请方法
对象者8月1日(基准日)现在,县内继续拥有6个月以上的地址,符合以下障碍条件者。
但是,在基准日的前一天为止的1年(去年8月1日~今年7月31日),继续超过3个月,进入设施和医院的人不成为对象。(以收费养老院、集体住宅和家庭等为对象,未满20岁者住院为对象)
65岁以上第一次取得残疾人手册的人等,不成为对象。(2009年度领取神奈川县在家重度残疾人等津贴的人,可以领取)
故障条件

符合以下1或2的人
①在下一个ア~ウ中,符合两个以上的人
 残疾人手册1级或2级颁发者
 被判定为处于治疗手册(爱的记事本)A1或A2状态的人
 精神障害者保健福祉手册1级颁发者
②根据特别儿童扶养津贴等支付相关法律规定,领取残疾儿童福利补贴或特别残疾人补贴的人

所得条件每年的收入低于标准
※收入标准是,未满20岁的人和残疾儿童福利补贴,20岁以上的人和特别残疾人补贴相同。
※请向各区福利保健中心咨询。
支付金额
及时期
每年60000日元从神奈川县1月支付。
(※作为2010年度、23年度的经过措施的“特例津贴”领取者支付差额)
申请期间原则上从8月1日到9月10日
需要的东西图章、残疾人手册等普通存款账户的存折、MyNumber可以确认的东西、能确认收入状况的东西(通过特别残疾人补贴等提交了所得现状报告的人可以省略)
窗口各区福利保健中心

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障害福祉保健部障害自立支援课

电话:045-671-3891

电话:045-671-3891

传真:045-671-356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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