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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歧视事例4)听觉・平衡功能障碍公共设施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2月5日

  • 寄来的事例都不属于“残疾人歧视”。另外,没有确认记载内容是否属实。
  • 个人、设施等名称等相关信息,除公开内容外。
  • 关于长文的事例、状况等的详细说明,将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内容

文化设施在市内的娱乐设施的向导中,作为对听觉有障碍的人的注释,“有时会请看护者一起使用。”的设施。只是听不见就没有其他障碍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有看护者,像翻译看护者那样通常不会把同行的手语翻译和笔记本电脑说成看护者。听觉障碍者一个人进不去的记载让人感到歧视。

关于事例,希望这样做的事,觉得这样做比较好的事

在市内的娱乐设施的介绍中,例如因为是只有声音的游乐设施,所以如果听觉障碍者不能享受的话,请采取听觉障碍者在接受了说明后再判断是否入场的形式。另外,护理者对于听觉障碍者来说是不熟悉的词语。因为手语翻译和笔记本电脑是翻译者,所以“因为只有声音,所以有时需要翻译者。”请改成这样的表达方式。

对象的故障类别

听觉・平衡功能障碍

场面

公共设施

关于本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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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671-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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