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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利避难所(特别避难场所)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9月5日
在横滨市,由于发生大规模灾害时在地域防灾据点和自己家的避难生活困难的人,与市内的社会福利设施等缔结了协定,被定位为特别避难场所。
从2018年4月开始改名为全国广泛使用的“福利避难所”。
(1)福利避难所(特别避难场所)是指
・由于大规模灾害而发生严重灾害,无法在家生活的情况下,将在市内的小学、中学等地域防灾据点过避难生活。
・在老年人、残疾儿童、人、孕妇、婴幼儿等要救护者中,对于体育馆等避难生活有障碍的人,各地域防灾据点都确保了面向要救护者的空间。
→尽管如此,为了接受在地域防灾据点避难生活困难的人,二次避难所就是“福利避难所”。
(2)福利避难所的避难
・在地域防灾据点和自己家的生活很难维持,需要特别照顾的人是对象。
・专业人员(保健师)等确认本人的状况和有无需要看护认定等,判断去福利避难所避难的必要性。
・福利避难所为了发挥必要的功能和作用,不能判断为对象的人不能避难。
・福利避难所并不是在灾害发生后就一定会开设的。
・从地域防灾据点移动的原则是由本人、家人等移动。
(3)对象设施
与区政府缔结协定的社会福利设施等(老年人设施、残疾人设施、地区护理广场等)
(4)问答
Q:福利避难所是什么样的设施?有什么样的设备和支援?
A:是与区政府缔结协定的老年人设施、残疾人设施、地区护理广场等社会福利设施。
设施无障碍化等,在救护者容易生活的环境中,根据设施的状况可以在可能的范围内得到支援。
即使是福利避难所,也要和周围的避难者合作,互相帮助度过避难生活。
Q:福利避难所什么时候开设?谁能避难?
A:福利避难所并不是在灾害发生后就一定会开设的。
确认安全后,从运营准备好的设施开始,区政府将依次请求开设。
为了有效利用有限的资源,有必要看清受灾后的要救护者的状况,请优先度高的人避难。
Q:福利避难所的接受标准是?谁怎么决定?
A:因为福利避难所的设施有限,所以很难一次接受作为对象的所有要救护者。
从在地域防灾据点避难的人中(或者从地域防灾据点收集的要救护者的信息),专业职位(保健师)等判断需要更高支援的人。
根据专业人员等的判断,区政府决定在哪个福利避难所接受谁。
(5)协定缔结设施
协议签订设施一览表(PDF:134KB)(令和6年9月时点)
※大规模灾害时,在接受介护保险的需要看护认定的人中,在地域防灾据点和自己家的生活很困难,以需要设施职员的看护的人为对象,也有在特别养护老人院等紧急入所接受的情况。
(6)相关链接
整个地区的灾害对策-灾害时要救护者支援指南-(健康福利局福利保健课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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