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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需要护理认定的申请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7月12日
1.关于需要护理、需要支援认定的申请
在需要看护的状态下,要利用介护保险的服务,需要申请需要看护认定。
新申请的认定的效力不是从认定结果出来的那天开始,而是追溯到申请日而产生的。
另外,即使得到了需要护理认定,要继续使用介护保险的服务,在认定期间结束之前,也需要进行更新申请。更新申请可以在认定期间结束日的60天前(PDF:65KB)开始申请。
成为制度对象的人
- 65岁以上的人(第1号被保险人)
- 40岁到64岁有特定疾病的人(第2号被保险人)
1.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 9.糖尿病性神经障碍、糖尿病性肾症及糖尿病性视网膜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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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限于根据医生一般认可的医学知识判断为没有恢复希望的状态。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 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40岁到64岁的人是医疗保险的被保险者证)
- 为了委托申请书上写的医生制作意见书,可以确认主治医生的医疗机关名、所在地、电话号码、诊疗科目、医生姓名(全名)的笔记
申请窗口
- 港北区政府1楼11号窗口(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
- 电话:045-540-2325(负责介护保险)
- 开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45分至下午5点(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 地域包括支援中心(地域凯撒)
- 联系方式和开馆日期请在链接的页面上确认。
※除了上述窗口之外,还可以委托指定居家看护支援事业者、介护保险设施代理提交申请书。
※在地区包括支援中心申请或代理申请的情况下,区政府受理申请书的日期是申请日。
关于邮寄的申请
需要护理认定的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申请。
※但是,申请日不是申请书的填写日,而是区政府受理的日子。
需要的东西
- 介护保险(需要看护、需要支援)认定申请书
- 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40岁到64岁的人是医疗保险的被保险证的复印件)
※如果不知道个人号码(MyNumber)的话,即使未填写也可以受理申请。详情请参阅填写示例。
邮寄地址地址
〒222-0032
横滨市港北区大豆户町26-1
港北区福利保健中心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介护保险担当
电话:045-540-2325
2.关于申请认定后的流程
关于需要护理(需要支援)认定申请后的流程
请看。
认定结果出来后,会给您发送认定结果通知书和新的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
认定结果通知书和介护保险证用简易挂号信发送到住民票登记地。
※因为不需要转运就发送,所以即使在邮局提交了转运申请也不会转运。
在住民票登记地难以领取认定结果等的情况下,有可能变更发送地址。
关于发送地址的变更,请咨询以下内容。
港北区役所保险养老金课保险股
电话:045-540-2344
3.关于申请的撤回
在申请需要护理认定后,由于住院等原因状态不稳定,无法进行访问调查的情况下,或无法去医院就诊,难以制作主治医生意见书的情况下,可以撤回申请。
另外,虽然申请了,但是目前无法使用介护保险服务的情况下(因医疗保险住院中等),或者不需要介护保险服务的情况下也可以撤回申请。
可以撤销的人
- 在介护保险的认定申请中没有得到认定结果的人
※认定的进展情况请咨询介护保险负责人。那个时候,请让我确认申请者本人的介护保险的被保险者号码和姓名,请准备便条等。
电话:045-540-2325(港北区政府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介护保险担当)
需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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