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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的补助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月27日

各制度有条件等。
详情请咨询各窗口。

重度残疾人类型的医疗制度

区役所2楼23号窗口(保险股)
电话:045-847-8423或045-847-8424
▽申请所需物品/残疾人手册或爱的记事本、保险证、图章
详情请参阅重度残疾人医疗制度页面

自立支援医疗(更生医疗)的供给

区役所4楼41号窗口(残疾人支援担当)
电话:045‐847‐8459
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减轻或恢复身体障碍的治疗时,可以接受必要的治疗。
详细内容请到自立支援医疗的供给页面

进行性肌肉萎缩症患者(儿)相关事业

关于诊察、训练等
(财)横滨市社会福利协议会残疾人支援中心
电话:045‐471‐0556、FAX:045‐471‐0559

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助成制度

区役所4楼41号窗口(高龄者,伤残者股)
电话:045‐847‐8454
对于符合国家指定的难病(厚生劳动省指定的“指定难病”“特定疾病”)的人,医疗费的自己负担部分将由公费负担。
详细内容请到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助成制度的页面
旧制度(仅限烟雾、剧症肝炎、重症急性胰腺炎)在这里(外部网站)(到2014年12月31日为止的制度)(链接到神奈川县的页面)

残疾儿童·者牙科诊疗

横滨市牙科保健中心
中区相生町6-107
电话:045‐207‐7737、FAX:045‐212‐4618
在死亡诊断书或各区医疗协助机关实施。

自立支援医疗(精神病院医疗)的供给

区役所4楼41号窗口(残疾人支援担当)
电话:045‐847‐8446
在指定医疗机构持续进行精神疾病的医院治疗时,医疗费的一部分由公费承担。
除了在窗口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申请。
详细内容请到横滨市自立支援医疗(精神病院医疗)的页面

精神障害者住院医疗援助金

区役所4楼41号窗口(残疾人支援担当)
电话:045‐847‐8446
精神科医院或一般医院的精神科病房住院的精神障碍者1个月1万日元被援助。(有收入限制等条件。)

关于本页的咨询

港南区福利保健中心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

电话:045-847-8454

电话:045-847-8454

传真:045-845-9809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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