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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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疗补贴
制度的对象
接下来符合的人将得到医疗费的援助。
▽咨询/儿童家庭支援课儿童家庭股、区政府4楼40号窗口、电话:045‐847‐8410
对象疾病 ※ 详情请咨询。 | 对象者 | 备注 | 制度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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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不自由(先天性股关节脱臼、脊髓性小儿麻痹等)、口盖裂、视听障碍(斜视等)、心脏障碍、肾脏障碍、先天性内脏障碍(伴随手术的情况)等 (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人) | 未满18岁 | 根据收入有自己的负担 | 育成医疗 |
结核、骨关节结核(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人) | 未满18岁 | 根据收入有自己的负担 | 疗养医疗 |
出生时发育不成熟的婴儿等 (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人) | 新生儿 | 适用保险的不需自己负担 | 抚养医疗 |
内分泌疾病、糖尿病、先天性代谢异常、恶性新生物、慢性肾疾病、慢性呼吸器疾病、慢性心脏疾病、胶原病、血友病等血液疾病、神经、肌肉疾病等 | 未满18岁 (更新延长至未满20岁) | 根据收入有自己的负担 | 小儿慢性特定疾病医疗 |
关于本页的咨询
港南区福利保健中心儿童家庭支援课
电话:045-847-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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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84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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