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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受理港南区课税部分】关于市税缴纳书的再发行(电子申请)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月30日
关于市税缴纳书丢失的情况等
- 从2022年10月20日开始,在“横滨市电子申请系统【只受理港南区课税部分】市税缴纳书再发行业务(外部网站)”上,受理港南区课税部分(定期课税部分)的市县民税(普通征收)、固定资产税、城市计划税、黄照牌汽车税市税缴纳书的再发行。
- 在电子申请系统中,只有发送纳税通知书的本人才能申请。
- 超过缴纳期限的第二个月20日以后的情况下,电子申请系统无法受理,麻烦您打电话咨询。另外,缴纳书将发送到住民票的地址地区。
- 其他的东西,请打电话联系区政府。(港南区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045-847-8371)
(注释)
- 关于重新发行港南区课税部分以外的市税缴纳书,请联系征税的各区政府。
- 第一次使用横滨市电子申请系统的话,需要注册用户。
关于本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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