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关于市税的缴纳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8月31日

市税的缴纳方法

除了在缴纳书背面记载的金融机关缴纳之外,还可以在自己家或事务所等处缴纳。
详情请参阅市税缴纳方法页面。

【缴纳书丢失的情况】
如果您联系区政府,我们将重新发行缴纳书。

缴纳困难时

如果有灾害、疾病、失业、事业的废止和显著损失等纳税困难的特殊情况,请咨询。(如果您对纳税感到困扰,请看。)

市税缴纳延迟的话

过了缴纳期限还没有缴纳的情况下,会发送催促信。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缴费。
即便如此,如果还没有缴纳的话,会再发送催告书。

如果缴纳晚了,会进行滞纳处分。(请看滞纳处分的项目。)

根据缴纳延迟的期间,有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

(注)没有缴纳书的催促信不能缴纳。如果缴纳书丢失了的话,会重新发行,请联系区政府。

超过缴纳期限的情况

即使超过了缴纳期限,在缴纳书背面记载的“缴纳书的使用期限”之日之前,也可以使用年度最初发送的缴纳书。
但是,如果发送催促信过了10天的话,有可能会因滞纳处分而强制征收。如果发现忘记缴纳的话,请尽快缴纳。
发生了滞纳金的情况下,请在金融机关的窗口一并缴纳。未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下,日后会发送滞纳金的缴纳书,请缴纳。

滞纳金

超过缴纳期限的税金有时会以一定的利率缴纳滞纳金。详情请参阅滞纳金
未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下,日后会发送滞纳金的缴纳书,请缴纳。

催促信、催告书

催促信

在缴纳期限内不缴纳税款的话,会发送催促信(未缴纳的通知)。请使用缴纳书缴纳。
如果丢失了缴纳书,请联系我的话,请允许我重新发行缴纳书。
另外,从金融机关等缴纳到向区政府发送汇款数据大约需要1~2周时间。可能会因为错误而发送催促信,请谅解。

催告书

即使发送催促信也无法缴纳的情况下,会发送催告书。请在催告书上写的期限之前缴纳。
即便如此还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将进行如下滞纳处分。(是强制征收的制度。)
如果有不能纳税的情况,请咨询记载催告书记载的负责人。

滞纳处分

过了缴纳期限还没有缴纳市税的情况下,为了在缴纳期限前与纳税者保持公平,扣押滞纳者的财产(工资、存款、生命保险、不动产等)。

由于滞纳处分而扣押的财产,不能自由处理。(例如,银行存款的情况下,扣押的部分不能自由取出来。)
扣押的财产将进行征收和公卖,用于未缴纳的市税。
这样的扣押、扣押、拍卖等一连串的手续叫做“滞纳处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请协助缴纳期限内的纳税。

市税的返还

错误地双重缴纳的情况等,纳税过多的情况下,会发送退税的通知书。
在本市掌握汇款账户后,通常1个月左右会汇款到账户上。(但是,在繁忙期汇款之前可能还要花更多时间。)

各区役所税务课一览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各区役所税务课收纳负责部门
区役所窗口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青叶区青叶区政府3楼59号045-978-2275[email protected]
旭区旭区役所本馆2楼25号045-954-6072[email protected]
泉区泉区政府3楼301号045-800-2375[email protected]
矶子区矶子区政府3楼33号045-750-2372[email protected]
神奈川区神奈川区役所本馆3楼321号045-411-7062[email protected]
金泽区金泽区政府3楼305号045-788-7764[email protected]
港南区港南区政府3楼30号045-847-8371[email protected]
港北区港北区政府3楼33号045-540-2291[email protected]
荣区荣区役所本馆3楼34号045-894-8375[email protected]
濑谷区濑谷区政府3楼30号045-367-5675[email protected]
都筑区都筑区政府3楼35号045-948-2285[email protected]
鹤见区鹤见区政府4楼8号045-510-1743[email protected]
户冢区户冢区政府7楼74号045-866-8381[email protected]
中区中区役所本馆4楼42号045-224-8229[email protected]
西区西区役所4楼46号045-320-8361[email protected]
保土谷区保土谷区役所本馆2楼25号045-334-6270[email protected]
绿区绿区政府3楼31号045-930-2283[email protected]
南区南区政府3楼34号045-341-1169[email protected]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征收对策课

电话:045-671-2255

电话:045-671-2255

传真:045-641-277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439-735-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