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关于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

儿童发展支援・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保育所等访问支援・居家访问型儿童发展支援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13日

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是为有残疾的儿童和担心发育的儿童提供疗养的事业。

<正在考虑使用的人请在这里>
<正在考虑开始事业的人在这里>

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
儿童发展支援根据个别支援计划提供学习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动作、适应集体生活的训练等个别的疗养项目。以学龄前的残疾儿童及没有学籍的未满18岁的残疾儿童为对象。

放学后等
日间护理服务

学校课程结束后或休业日,根据个别支援计划提供为了提高生活能力而必要的支援和提供业余时间等。以在法律实施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大学除外)就学的残疾儿童为对象。

保育所等
访问支援

访问保育所、幼儿园、小学等,对残疾儿童进行专业性的支援,以适应与残疾儿童以外的儿童的集体生活。

居家访问型儿童发展支援

处于重度障碍等状态的残疾儿童,为了利用残疾儿童通所支援而外出的情况很显著    为了能为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发育支援,我们将访问残疾儿童的住处进行发育支援。
(※必须有咨询支援专业人员(残疾儿童咨询支援事业所)制定的残疾儿童支援利用计划案)

残疾儿童咨询支援事业
咨询支援专业人员可以对利用残疾儿童通所支援的残疾儿童进行服务的利用调整和利用状况的确认(访问事务所)、提供关于服务的信息等必要的支援,接受儿童的成长和进入社会后的生活等综合性的咨询。另外,制定残疾儿童支援利用计划方案,定期监视服务等的利用状况。

要利用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需要居住区儿童家庭支援课发行的“残疾儿童通所领取者证”。在向各区儿童家庭支援课申请后,为了进行面试调查,确认使用条件和决定支付量等,发行领取者证大约需要2周到1个月,请注意。

详情请确认【残障儿童通所支援事业所使用的指南(PDF:3068KB)】。

事业所一览

※关于残疾儿童咨询支援事业所,请看“残障人士咨询支援”链接内的指定特定咨询支援事业者名单(每月更新)。利用残疾儿童通所支援的人的咨询支援,以名单内的残疾儿童咨询上有标志的事务所为对象。

领取者证发行及开始使用前的流程

请事先确认【残障儿童通所支援事业所使用的指南(PDF:3068KB)】。
【1使用咨询】
请向您所在的区儿童家庭支援课和残障儿童咨询支援事业所咨询关于利用残障儿童通所支援的问题。
※残疾儿童咨询支援事业所是可以商量服务的使用方法,制定利用计划的事业所。
【2参观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所(以下称事业所)】
 关于空余情况,请直接向事务所确认。另外,如果确认有空位的话,请事先参观。
【3申请书等的提交】
向各区儿童家庭支援课提交“残疾儿童通所给付费支付等申请书”和“残疾儿童支援利用计划案或横滨市儿童支援计划”。
(根据您使用的服务,有时还需要提交其他文件)
【4面试调查】
 区政府的负责人会直接询问是否满足生长经历、孩子的状态、使用条件、希望每月使用几次等。审查支付是否恰当。
【5领取者证的交付】
 审查的结果,如果判断支付适当的话,将领取者证邮寄到您家。
【6与经营者的合同、开始使用】
 向事业单位出示领取者证并签合同。之后,接受个别支援计划的内容的说明,开始使用。

有些手续也可以在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的注意事项(请务必确认)
申请手续手续详情注意事项
全部

・在申请之前,请务必与居住区的儿童家庭支援课和残障儿童咨询支援事业所商量制度和服务。
・在使用服务的时候需要和区的儿童家庭支援课的职员在申请前进行面试。

更新

支付量的变更

・在申请之前请向居住区的儿童家庭支援课咨询变更内容等。

服务之
追加

支付决定内容继续・请确认更新推荐通知和手边的领取者证后再申请。

变更


支付量变更・在申请之前请向居住区的儿童家庭支援课咨询变更内容等。

追加服务

以下手续不能在网上申请。请到区政府窗口申请。
・市外迁出、市内区间调动
・死亡支付期间的服务结束
・计划咨询事业所和监控期间的变更
・上限额管理事业所的注册和变更
・领取者证的返还
・代理人的申请(包括家属※使用者未满18岁时的监护人除外)
关于在线申请,详情请看在线申请——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横滨市主页)

参观事业所时的要点

参观事业所时,请确认疗养的内容、一天的日程、工作人员的情况、其他使用儿童的情况、使用费用、使用时间、有无接送等。

关于使用者负担额

使用服务的人要负担其使用费用的一成,但是根据收入设定上限月额,不管一个月使用的服务量如何都不会产生更多的负担。※根据使用的事业所的不同,有时会产生零食费等实际费用负担。

利用者负担月额表

区分

家庭收入等情况

负担上限月额

生活保护

生活保护(或中国残留日本人等支援法的支援补助)领取家庭

0日元

低收入1

市民税非课税家庭

残疾儿童监护人的收入年收入在80万日元以下

0日元

低收入2

市民税非课税家庭

不属于低收入1的人

0日元

一般1

市民税课税户

所得折扣不到28万日元

4600日元

一般2

市民税课税户

所得折扣28万日元以上

37,200日元

※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以学龄前残疾儿童为对象的儿童发展支援等服务的利用者负担金额被无偿化。
 详细内容请看就学前残疾儿童的发育支援的无偿化

格式下载

※横滨市儿童支持计划在这里
※医疗的护理分类(医疗的护理判定分数)在这里
※利用者负担上限管理事务委托(变更)申报书在这里(Excel:17KB)
申请的时候,请向区的窗口咨询后申请。
※原则上是在区政府窗口申请。关于邮寄申请,请事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区政府窗口咨询。
残疾儿童通所给付费支付(变更)申请兼利用者负担额减少、免除等(变更)申请书(Excel)(Excel:37KB)
残疾儿童通所给付费支付(变更)申请兼利用者负担额减少、免除等(变更)申请书【填写示例】(PDF)(PDF:459KB)

关于横滨市版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指南

关于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厚生劳动省制定了指导方针,横滨市以国家的指导方针为基础,引用横滨市的实际情况和实例,尽可能易懂地加以解释,设置了横滨市版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指导方针。

横滨市版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指南(正文)(PDF:2,049KB)

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评价表(PDF:1318KB)

※经营者针对是否按照指导方针运营,以每年1次为目标实施监护人评价和自我评价。

开始使用后,经营者可能会请求制作“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评价表”(问卷调查),请您协助。

关于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的制度改正

从2018年4月开始,为了对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进行适当的评价,修改了国家制度。
详细内容请看以下的“关于2018年度4月制度改正”。

关于基于儿童福利法第五十七条之三之四第一项的委托

关于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及残疾儿童咨询支援事业,根据儿童福利法第五十七条之三的四第一项,关于运营指导相关的一部分业务、事业所提交的体制报告等文件的确认工作,决定委托如下表所示的事务。
关于来自各事业所的文件的提交处等,请确认是否是故障福利信息服务。

委托的概要
名称

公益社团法人KAWA福利服务振兴会
理事长濑户恒彦

所在地横滨市中区山下町23号地日土地山下町大厦9楼
委托开始日2024年4月1日(以下业务内容中的1-4为2024年7月1日)
事务的内容

1制定运营指导实施计划
2关于运营指导的资料的事前确认
3事业所访问调查
4改善指示事项等的整理等业务
5体制报告及变更申请的确认
6关于待遇改善加算的申报确认
7与上述事务相关的数据整理等业务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儿童青少年局儿童福利保健部残疾儿童福利保健课

电话:045-671-4274

电话:045-671-4274

传真:045-663-2304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588-63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