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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申报期限等的指定(2024年6月27日横滨市告示第276号)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6月27日
横滨市告示第276号
市税申报期限等的指定
根据横滨市市市税条例(1950年8月横滨市条例第34号)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在市税相关申报期限等的延长(2024年1月横滨市告示第9号)中另行规定的日期中,关于下述地区有地址等的人员,如下所示。
2024年6月27日
横滨市长山中竹春
都道府县名 | 指定地区 |
---|---|
富山县 | 富山县 |
石川县 | 金泽市、小松市、加贺市、羽咋市、河北市、白山市、能美市、野野野野市、能美郡川北町、河北郡津幡町、河北郡内滩町、羽咋郡宝达志水町、鹿岛郡中能登町 |
作为对象的申报期限等 | 期别 | 指定的日期 |
---|---|---|
2023年度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缴纳期限 | 第3期 | 2024年7月31日 |
第4期 | 2024年7月31日 | |
2024年度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缴纳期限 | 第1期 | 2024年9月2日 |
第2期 | 2024年10月31日 | |
第3期 | 2025年1月6日 | |
第4期 | 2025年2月28日 | |
2023年度普通征收的个人市民税缴纳期限 | 第4期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度普通征收的个人市民税缴纳期限 | 第1期 | 2024年7月31日 |
第2期 | 2024年9月2日 | |
第3期 | 2024年10月31日 | |
第4期 | 2025年1月31日 | |
2023年度及2024年度工资所得的个人市民税特别征收税额缴纳期限 | 到2024年7月10日为止缴纳期限 | 2024年7月31日 |
上述以外的缴纳期限 | 截至2024年7月30日缴纳期限 | 2024年7月31日 |
上述以外的申报期限等 | 截至2024年7月30日申报期限 | 2024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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