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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申报期限等的指定(2024年12月25日横滨市告示第445号)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横滨市告示第445号

市税申报期限等的指定

 根据横滨市市市税条例(1950年8月横滨市条例第34号)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在市税相关申报期限等的延长(2024年1月横滨市告示第9号)中另行规定的日期中,关于下述地区有地址等的人员,如下所示。

2024年12月25日

横滨市长山中竹春

指定地区

都道府县名

指定地区
石川县七尾市及羽咋郡志贺町

作为对象的申报期限等
作为对象的申报期限等期别

指定的日期

2023年度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缴纳期限第3期2025年1月31日
第4期
2024年度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计划税的缴纳期限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2025年2月28日
2023年度普通征收的个人市民税缴纳期限第4期2025年1月31日
2024年度普通征收的个人市民税缴纳期限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2023年度及2024年度工资所得的个人市民税特别征收税额缴纳期限

截至2025年1月10日缴纳期限
到来的东西

上述以外的缴纳期限

截至2025年1月30日缴纳期限
到来的东西

上述以外的申报期限等

截至2025年1月30日申报期限
等到来的东西


关于本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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