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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税税制改正通知(2023年度实施部分)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2月3日

2023年开始实施的个人市民税、县民税税制改正内容如下。

关于住宅贷款等特别税额扣除(住宅贷款扣除)的适用,从2022年1月到2025年12月入住的人成为了新的对象。

入住的年月和居民税的扣除限额如下。
 入住的年月居民税的扣除限额

2013年1月至2025年12月(不包括2和3的情况)

①所得税的住宅贷款可扣除额中,所得税未扣除的金额和2所得税的课税总所得金额等的5%(上限97500日元)中任意一个较少的金额

2014年4月至2021年12月,A的情况

①所得税的住宅贷款可扣除额中,所得税未扣除的金额和2所得税的课税总所得金额等的7%(上限136500日元)中任意一个较少的金额

2022年1月至12月,B的情况

A居民取得住宅等相关的等价额或费用额中包含的消费税额等,是应按照8%或10%的税率征收的消费税额等的情况。
B居住者取得住宅等相关的等价金额或费用金额中包含的消费税额等为10%,且在一定期间内(新建时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取得出售住宅、二手住宅、扩建等情况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签订合同的情况。

购买开关OTC医药品(需要指导医药品及一般医药品中,从医疗用转用的医药品)时适用的医疗费扣除特例的适用期限延长了5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同时,进行了作为扣除对象的医药品的范围的重新评估。详细内容请确认厚生劳动省主页“关于自我医疗税制(特定的医药品购买额的所得扣除制度)(外部网站)”。

随着民法成年年龄的降低,到2023年1月1日为止18岁或19岁的人,在是否征收市民税、县民税的判定中,不属于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在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在135万日元以下的情况下不征税,但不属于未成年人的人,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超过45万日元(注1)的情况下要纳税。

未成年人的对象年龄如下。
到2022年度从2023年度开始

未满20岁
(2022年度的话,2002年1月3日以后出生的人)

未满18岁
(2023年度的话,2005年1月3日以后出生的人)

(注1)有抚养亲属的情况下,不征收市民税和县民税的前一年的合计所得金额范围不同。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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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南区政府3楼33号045-341-1157[email protected]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税务课(不能回答个别课税内容和申报的咨询。请咨询您所在的区役所税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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