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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经费(工资所得扣除、公共养老金等扣除)(2020年度征税)

(注)本页记载了2020年度的课税内容。关于2021年度的课税内容,这里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2月19日

例如,在商店经营的事业所得中,商品的采购货款、事业用资产的折旧费以及员工的工资等是获得收入的经费,这样的经费被称为必要经费。

另外,事业经营由家族企业经营的情况下,将对在那里专门从事的家庭等支付的相当工资作为必要经费,对于用所得税进行蓝色申报的人支付的金额(蓝色事业专职人员工资额),蓝色申报以外的人支付50万日元(事业专职人员扣除额:配偶为86万日元)分别作为必要经费从收入金额中扣除。

对于工薪阶层等工资所得者,作为必要经费的替代品,按照收入金额计算扣除额。

工资等的收入金额和扣除额
工资等的收入金额 工资所得扣除额()
162万5千日元以下 65万日元
超过162万5千日元180万日元以下 工资等收入金额×40%
超过180万日元360万日元以下 工资等收入金额×30%+18万日元
超过360万日元660万日元以下 工资等收入金额×20%+54万日元
超过660万日元1000万日元以下 工资等收入金额×10%+120万日元
超过1000万日元 220万日元(上限)

(注)工资等收入金额不满660万日元时的实际工资所得扣除额是根据所得税法另表5的表(法令数据提供系统)(外部网站)计算的金额。
另外,从2018年度的市民税、县民税,工资所得扣除额的上限变更为220万日元。

特定支出扣除

工资所得者进行了以下(1)至(6)的特定支出时,当年特定支出的合计额根据下表的分类分别超过“特定支出扣除额适用判定基准的金额”时,通过申报超过的金额,关于工资所得扣除后的工资所得金额可以从金额中扣除。
另外,特定支出只限于工资支付者证明的,需要与工资支付者的证明书一起,证明乘坐、乘车、乘船相关的证明书和支出金额的文件。
另外,有由工资支付者补贴的部分,且该补贴部分未征税时,补贴部分将从特定支出中除去。

特定支出扣除
工资等的收入金额 作为特定支出扣除额适用判定基准的金额
一律 工资所得扣除额的二分之一

(1) 作为一般通勤者通常被认为是必要的上下班支出(上下班费)
(2) 因转职而搬家通常被认为是必要的支出(搬家费)
(3) 以获得工作直接必要的技术和知识为目的接受研修的支出(研修费)
(4) 直接取得职务所需资格的支出(资格取得费)
(5) 单身赴任等情况下,为了该人的工作地或居所和自己家之间的旅行通常需要的支出(回家旅费)
(6) 下列支出(其支出金额合计金额超过65万日元时,仅限于65万日元以内的支出。)中,作为执行该人职务所直接需要的东西,由工资等支付者证明的(工作必要经费)
在书籍、定期刊物及其他图书中购买与职务相关的物品所需的费用(图书费)
购买在制服、办公服、工作服及其他工作场所需要穿的衣服所需的费用(服装费)
u交际费、接待费及其他费用,对工资等支付者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职务上相关人员的接待、接待、馈赠及其他类似行为的支出(交际费等)

关于厚生年金和公务员共济年金等公共养老金,作为必要经费的替代品,按以下年龄和收入金额计算扣除额。

公共养老金等的收入额和扣除额
年龄 公共养老金等的收入金额 公共养老金等扣除额
未满65岁 不到130万日元 70万日元
130万日元以上不到410万日元 收入金额×25%+37.5万日元
410万日元以上不到770万日元 收入金额×15%+78.5万日元
770万日元以上 收入金额×5%+155.5万日元
65岁以上 不到330万日元 120万日元
330万日元以上不到410万日元 收入金额×25%+37.5万日元
410万日元以上不到770万日元 收入金额×15%+78.5万日元
770万日元以上 收入金额×5%+155.5万日元

※65岁以上是指在2020年课税时,195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

咨询处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向各区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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濑谷区濑谷区政府3楼33号045-367-5651[email protected]
都筑区都筑区政府3楼34号045-948-2261[email protected]
鹤见区鹤见区政府4楼2号045-510-1711[email protected]
户冢区户冢区政府7楼72号045-866-8351[email protected]
中区中区役所本馆4楼43号045-224-8191[email protected]
西区西区役所4楼44号045-320-8341[email protected]
保土谷区保土谷区役所本馆2楼26号045-334-6241[email protected]
绿区绿区政府3楼35号045-930-2261[email protected]
南区南区政府3楼33号045-341-1157[email protected]

关于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主税部税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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