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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自费工程(24条申请)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3月10日

道路管理者以外的人在进行道路相关的工程或维持时,必须得到批准后进行工程。
因为这个工程等所需的费用必须由获得批准的人负担,所以通称自费工程。

关于申请・咨询窗口

道路自费工程的申请和咨询窗口是各区的土木事务所。
关于各区的土木事务所,请参照以下链接。

申请方式

道路工程等施行许可申请书

道路工程等取下申请

道路工程等〔着手、变更、中止、完成〕申请

是在开始、变更、中止、完成时提交的样式。

申请邻接地的所有者同意申报书

乘入设施用简易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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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道路局道路部管理课

电话:045-671-2770

电话:045-671-2770

传真:045-651-5443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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