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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和开发审查会的审查请求是什么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28日
1【通知】随着行政贪污审查法的修改(2016年4月1日实施),建筑基准法及城市计划法被修改,不服申请前置(审查请求前置)制度被废止了。因此,关于2016年4月1日以后进行的建筑确认处分、开发许可处分等,不经过建筑审查会或开发审查会的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该处分的取消诉讼。
对以下a~c的处分等不服的人,可以向审查会提出不服申诉。这个制度叫做审查请求(参照下图)。
a基于建筑基准法的处分
b基于城市计划法的处分
c对基于建筑基准法或城市计划法的申请不进行处分(不作为)
【注意】 关于成为审查请求对象的处分,请确认以下的“作为2审查请求对象的处分及其申请方”。
审查请求后,审查会审理当事人双方的主张,对审查请求进行裁决。被判断为处分违法的情况下,根据裁决该处分将被取消。
2成为审查请求对象的处分及其申请方
申请方 | 成为审查请求对象的处分 | 具体例子 |
---|---|---|
建筑审查会 | 建筑基准法第94条第1项前段规定的处分、不作为 | 建筑确认处分、改正命令等 |
开发审查会 | 都市计划法第50条第1项前段规定的处分、不作为 | 开发许可处分、建筑许可处分、撤销命令等 |
在文件处理的情况下,记载了可以进行审查请求的意思以及审查请求方,在那边也可以确认。
【注意1】
关于成为审查请求对象的建筑确认处分,在提出审查请求后,有时会因建筑计划变更而进行建筑确认处分(参照建筑基准法6条1项后段)。在进行了建筑确认变更处分的情况下,继续要求取消处分的情况下,请提交有关建筑确认变更处分的审查申请书。关于提交方法等,请事先向事务局咨询。此外,是否进行了建筑确认变更处分,可以在施工现场张贴的招牌或建筑计划概要书中确认。
【注意2】
关于成为审查请求对象的开发许可处分,在提出审查请求后,有关开发行为的设计等可能会发生变更,进行开发许可处分(参照都市计划法35条之2)。在进行了开发许可变更处分的情况下,要求取消与继续变更部分相关的处分时,请提交与开发许可变更处分有关的审查请求书。关于提交方法等,请事先向事务局咨询。另外,是否进行了开发许可变更处分,可以在施工现场张贴的看板或开发登记簿上确认。
【注意3】
即使是上述表格的处分,在以下情况下,即使进行审查请求,审查请求也会作为不合法的东西被驳回裁决。
- 建筑物工程完成时→要求取消建筑确认处分和建筑许可处分的审查请求,作为不合法被驳回。
【注意4】
以下处分不包含在上面表的“成为对象的处分”中,所以不能向审查会请求审查。如果对这样的处分不服的话,请向总务局法制课咨询。
- 根据横滨市风景区条例的处分
- 基于宅地造成等限制法(宅地造成及特定填土等限制法)的处分
- 国际港口建设计划高度地区高度最高(最低)限额(低于)的许可
【注意5】
关于不作为,除了审查会以外,市长和指定确认检查机关等也有可以请求审查的情况。
审查请求书的提交处
横滨市建筑审查会事务局或横滨市开发审查会事务局
(建筑局建筑监察部法务课审查员内)
横滨市中区本町6丁目50番地的10市政厅24楼
电话045-671-3594传真045-550-3592
3能够请求审查的期间
审查请求必须从知道有处分的第二天算起,在3个月以内(行政不服审查法第18条第1项)。
另外,从有处分的第二天开始过了1年的话,就不能进行审查请求(同条2项)。
【注意】 过了上述期间后进行的审查请求,原则上是不合法的,不予受理裁决。
4审查请求的流程
审查请求原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审议。
审查请求人和处分厅双方接受书面提交,经过口头审查(口头审理),进行裁决。
关于裁决前的期间,请确认“常见问题”页面的“Q2”。
5裁决的种类
- 承认裁决
处分被承认违法或者不正当,处分被取消的裁决。被取消的话,处分会追溯到处分的日子被否定效力。
在关于不作为的审查请求中,对不作为厅,迅速裁决应该对申请做出某种行为。 - 驳回裁决
处分不被承认违法或者不正当,是驳回审查请求的裁决。
- 驳回裁决
审查请求经过法定期间或没有取消处分的利益等不合法时,是驳回审查请求的裁决。审查请求的内容不被审理。
6审查请求书的写法
在审查请求书中,必须填写有审查请求人的姓名、审查请求相关的处分、处分的日子、审查请求的宗旨及理由、处分厅的教导的有无以及其内容、审查请求的年月日(行政不服审查法第19条2项)。
(不作为的情况下,行政贪污审查法第19条第3项)
关于审查请求书的格式例和填写示例,请确认“关于提交审查请求书”的页面。
【注意】 如果审查请求书不完备的话,有可能会请您修改审查请求书。为了不让手续产生延迟,请在提交审查申请书之前与建筑局法务课(电话045-671-3594)商量。
7其他
停止执行申请
即使提出审查请求,处分在裁决中被取消之前也会被视为有效,所以想停止处分的执行时,需要提出停止执行申请。为了避免因执行处分而产生的重大损害,被认为有必要紧急时,将停止执行。
(即使对建筑确认处分提出审查请求,建筑确认处分的效力也会在裁决中被取消之前继续。这种情况下,因为建筑确认处理的效力还在继续,所以工程会继续进行。因工程继续而受到重大损害的情况下,需要提出停止执行申请。)
【参考】用语解说
【参考】常见的问题
关于市民经常询问的内容,请看“常见问题”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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