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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2月5日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农业振兴地域制度概要

农用地的形象

1.制度的目的

该制度是关于农业振兴地区整备的法律(以下称为“农业振兴法”。)的基础上,针对考虑到自然经济社会的各种条件,综合谋求农业振兴的地区,采取计划性地推进该地区整备所需的措施的措施,在谋求农业健康发展的同时,目的是为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做出贡献。
关于农业振兴地域制度(农林水产省主页)(外部网站)

2.制度的结构

1.农林水产大臣听取食品农业农村政策审议会的意见,制定确保农用地等的基本方针。
2.都道府县知事与农林水产大臣协商,根据基本方针制定农业振兴地区整备基本方针,指定农业振兴地区。
3.被指定为农业振兴地区的市町村,与都道府县知事协商,制定农业振兴地区整备计划。

农业振兴地区整备计划的构成

主计划:农业生产基础的整备开发计划
农用地等保全计划等农用地利用计划:指定农用地区域及其区域内土地的农业用途分类

关于农用地区域

优先实施农业政策。
有减轻继承税等税制上的优惠措施。
除农用地利用计划中规定的用途以外不能使用。

3.农用地区域证明

土地位于农业振兴法第8条第2项第1号规定的农用地区域的证明。

证明书的申请受理在管辖的农政事务所进行。
农用地区域证明书(外部链接)(外部网站)

4.有关农业振兴地区整备计划变更的手续

1.定期变更
  根据农业振兴法第12条之2第1项的规定的基础调查结果进行的变更。大约每5年一次。

2.随时变更
  根据定期变更以外的理由(县进行的农业振兴地域整备基本方针的变更等)进行的变更。1年2次左右。
  定期变更期间不接受随时变更。

5.咨询窗口

・北部农政事务所:045-948-2477
〔鹤见、神奈川、保土谷、旭、港北、绿、青叶、都筑〕
・南部农政事务所:045-866-8491
〔西、中、南、港南、矶子、金泽、户冢、荣、泉、濑谷〕

关于本页的咨询

绿色环境局农政部农政推进课

电话:045-671-2630

电话:045-671-2630

传真:045-664-4425

电子邮件地址mk-noseisuishin@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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