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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2共同住宅地区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月31日
协议内容-2共同住宅区
(第1种及第2种中高层居住专用地区、第1种及第2种居住地区、准居住地区)
最小占地面积为260m2以上。但是,换地的占地面积不满260m2的情况下,将其面积作为最小占地面积。
2计划住宅的话,每住户的占地面积请在43m2以上。
3原则上,请避免工厂、仓库、酒店、汽车旅馆的用途。
4车的出入口请设置在区划道路一侧。但是,关于加油站和家庭餐厅等沿途使用设施,如果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内的话,可以从干线道路出入。这种情况下,由于住宅用地盘的降低,雨水排水的处理可能无法进行,请注意。
5停车场的数量请设置住户数的50%以上。另外,店铺、事务所等的情况下,地板面积150m2请设置1台以上且1个事业所1台以上。
请绿化6个占地面积的15%以上。
7面向第一种低层居住专用地区及第二种低层居住专用地区一侧的建筑物外墙,请比地基边界线后退3m以上。但是,高度在10m以下的建筑物不在此限。
作为对8个用地周围的街道的考虑,
(1)请在地基周围和停车场周围,室外设备周围设置树篱。
(2)请尽量搭坡度屋顶。
(3)屋顶和墙壁的颜色,请与街道协调。
(4)请尽量在拥壁下部的空地上种植。
9设置室外广告塔时,请高度在10m以下。但是,根据周边情况等可以判断为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达到15米。此外,请尽量避免屋顶广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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