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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寺“光丘”地区建筑协议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图(包括建筑协议区域)
事前协议要求地区
从事前协商要求地区除外的用地
- 如果事先协商要求地区内的用地有建筑计划,请事先联系运营委员会。
- 运营委员会的联系方式请咨询都市整备局地区城市建设课。
- 关于邻接地,今后有可能加入建筑协定,请注意。
- 什么是“事前协商要求地区”?
- 被认可的建筑协议区域图(PDF:114KB)
建筑协定区域和邻接地(不同意协定的人的土地)的详细图 - 建筑协议书(PDF:400KB)
※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协议书中记载的条款发生了偏差。
※关于协定的基准等的处理,请务必向各运营委员会确认。 - 限制的概要(协议的摘录)
(关于建筑物的标准)
第8条前条规定的协议区域内的建筑物的地基、位置、用途及形态必须根据以下各号规定的基准。但是,公益上必要的建筑物,由运营委员会批准,横滨市长认可的不在此限。
1A块内的建筑物为1户建,为住宅专用住宅。
2B块内的建筑物为1户建,是住宅专用住宅或“令”第130条之3规定的兼用住宅。
3C块内的建筑物以露台住宅形式,作为住宅专用住宅。
4建筑物的外壁或从代替其的柱子面到邻地边界线的距离在1米以上。但是,《令》第135条之5※的规定的建筑物和建筑物的部分,不在此限。
5建筑物的最高高度为10米,屋檐高度在7米以下。
除6地层以外的层数为2以下。
7协定区域内的各区划的最小面积为150m2。
※根据建筑基准法的修改,协议书中记载的条款发生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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