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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丸山台:丸山台城市建设指南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2月8日
认定的概要
对象区域
规则的名称(认定编号)
丸山台城市建设指南(R10001)
对象地区
作为丸山台自治会规章第2条的区域,与《港南丸山台地区计划》规定的区域相同。
认定日
2010年8月25日
认定变更
2020年12月15日
有效期
2026年3月31日
丸山台城市建设指南
地区建设规则的目的
- 根据《丸山台住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H3/4制定)以及《丸山台城市建设指南》(H18/3制定)推进城市建设。
- 补充“港南丸山台地区计划”,制定建筑物等建筑等住宅用地的构造、绿化及管理相关事项,维持和保全该地区的居住环境。
需要手续的行为
根据条例需要办理手续的建筑等行为
- 建筑基准法(1950年法律第201号)第2条第13号规定的建筑
- 都市计划法(1968年法律第100号)第4条第12项规定的开发行为、住宅用地造成等限制法(1961年法律第191号)第2条第2号规定的住宅用地造成及其他土地的区划形态的变更
- 工作物(建筑基准法(1950年法律第201号)第2条第1号规定的建筑物(以下称为“建筑物”。)除外。以下相同。)的建设及设置
- 建筑物或工作物的外观变更
- 土地或建筑物用途的变更
- 栽种或砍伐木竹
- 室外广告物法(1949年法律第189号)第2条第1项规定的室外广告物的显示以及张贴室外广告物的物件的设置
在规则内请求办理手续的行为(仅限到地区的手续)
- 拆毁建筑物等时
- 设置营业用停车场时
- 实施住宿时
进行建筑等行为时的手续
1.与丸山台自治会的协议
在丸山台自治会除了城市建设联络书之外,还将提交图纸等必要材料进行协商。
请向丸山台自治会确认必要材料。
城市建设联络书(PDF:174KB)
2.向市里与地区建设组织进行协商的申报(仅根据条例需要办理手续的建筑等行为)
请在申请建筑确认之日或开始建筑等工程之日的最早30天前向横滨市申报。
必要材料
- 建筑等行为申报书(word:19KB)
- 表示与丸山台自治会协议的文件
- 位置图
- 建筑图纸(记载能确认符合地区建设规则的事项)
- 其他市长认为必要的文件(没有指定的情况下不需要。)
运营的地区城市建设组织
组织的名称(认定编号)
丸山台自治会(S10001)
活动所在地
港南区丸山台2-9-49
联系方式等
地址:港南区丸山台2-9-49
姓名:丸山台自治会
TEL:090-6706-8825
FAX:045-374-3643
E-mail:[email protected]
URL:http://konan-maruyamadai.com/(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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