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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住宅使用费等网络账户转账受理服务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3日

Web账户转帐受理服务是通过电脑、智能手机等利用互联网,可以办理账户转帐(自动支付)的申请手续的服务。不需要去金融机关窗口,不需要填写委托书和盖章,24小时随时都可以申请。

申请受理网站

・科目名记载在缴纳通知书的名称栏中。
・在网站内必须输入基本号码。请在交货通知书上确认。
・根据各金融机关的不同,申请时需要的信息(密码、存折记载的最终交易余额、户头名义人的出生年月日等)也不同。
详情请咨询各金融机构。

对象科目/申请受理网站
对象科目 网站账户转账受理网站
公营住宅使用费 市营住宅使用费(公营)(外部网站)
改良住宅使用费 市营住宅使用费(改良)(外部网站)
市营住宅停车场使用费(公营停车场使用费、改良停车场使用费) 市营住宅停车场使用费(外部网站)

※本服务利用大和系统开发株式会社及金融机关等提供的安全保护的外部网站。

对象金融机关

・三菱UFJ银行    ・三井住友银行
・理索纳银行    ・PayPay银行
・乐天银行     ・闪闪发光的银行
・横滨银行     ・神奈川银行
・横滨信用金库・假名信用金库
・湘南信用金库・川崎信用金库
・邮政银行

账户转帐开始月

手续完成后,将“账户转帐开始月通知书”邮寄到名义人(缴纳义务人)。请确认开始月份。
开始月的目标:从申请日的第二个月开始

转账日

转账日是每月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是休息日的话是第二天营业日)。

注意事项(请务必阅读)

・在账户转帐开始之前的期间,请用缴纳书支付。
・发生不能转账到指定账户的事由(余额不足、解约等)时,不能再次进行转账处理。请用日后发送的缴纳书支付。
・因为不发行收据,所以确认转帐请在储蓄存折的记帐上进行。
・这个服务不能申请“解约”。请在取消账户转帐的金融机关的窗口,根据账户转帐解约申请办理手续。
・名义人(缴纳义务人)变更的情况下需要再次办理手续。
・维护期间不能使用本服务。
  <关于维护期间>
  从每月第四个星期天的晚上11点30分到下周一的上午9点00分
  从1月、4月、7月、10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二的上午1点00分到上午9点00分
  ※其他,关于每个金融机关不能使用的时间,请向使用的金融机关咨询。

关于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住宅部市营住宅课收纳科

电话:045-671-2926

电话:045-671-2926

传真:045-641-2756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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