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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弃物符合性的判断
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4月1日
废弃物是指占有者自己利用或者因不能有偿转让给他人而不需要的东西,是否符合这些东西,综合考虑该物的性状、排出的状况、通常的处理形态、有无交易价值以及占有者的意思等来判断的东西。
另外,由于废弃物不需要,有可能会被粗糙处理,有可能会被非法丢弃等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所以有必要将其放在废弃物处理法的适当管理下。
是废弃物还是有价物,综合看以下5个要素来判断。
另外,本市对于在自主回收、再产品化事业中回收的已使用塑料制品,满足一定的条件,认可作为原材料的处理。
- 是适合使用用途的品质吗
-如果有JIS规格等标准,是否符合
-是否进行品质管理 - 是否有飞散、流出、恶臭等
-环境标准是否满足
2.排出的状况
- 是否有计划地排出
- 是否进行了适当的保管和质量管理
3.通常的处理形式
- 有没有作为产品的市场?
4.有无交易价值
- 是否有偿转让给交易的对方
-不论名义如何,都没有收到相当于处理费用的贵重物品
-即使转让价格考虑到运输费等各种经费,对于交付方和领取方双方来说,作为营利活动是合理的金额。
5.占有者的意思
- 作为占有者的意思适当利用,或者允许向他人有偿转让的意思
-所谓“占有者的意思”,是指从客观因素到社会一般观念上合理认定的意思。
简单易懂的解说
这是关于废弃物符合性的判断,通俗易懂地解说了的传单(PDF:1290KB)。
想了解更多信息的人请看国家的通知。【链接到环境省网页】
- 关于行政处分的方针(通知)(2021年4月14日环循环规发第2104141号)(外部网站)
关于第1总论、4事实认定,(2)中有关于废弃物符合性的判断的记述。 - 关于限制改革通知(通知・Q&A集)(外部网站)
在2005年及2013年通知的第四项中,关于判断是否是“废弃物”时的运输费处理等的明确化,有记述。另外,还准备了Q&A集。
与上述内容一起可供参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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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部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处理业指导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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