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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台账记载证明
1-1能调查一下有没有购买的建筑物的建筑确认等手续的状况吗
1-2丢失了确认完毕证和检查完毕证,可以重新发行吗
房屋证明
2-1新建住宅用的房屋证明在哪里发行
2-2请告诉我新建住宅用房屋证明的必要材料
2-3想申请新建住宅用的房屋证明,可以邮寄受理吗
建筑计划概要书
3-1建筑计划概要书在哪里可以阅览
3-2建筑计划概要书从什么时候开始保管
关于近邻等的建筑计划和工程
4-1旁边建了一个大规模的公寓。关于计划的内容(日影和电波障碍)和工程的推进方法很担心,应该去哪里商量呢
4-2可以调查旁边建什么样的建筑物吗?
4-3邻近地基边界开始建造建筑物。请告诉我从地基边界到建筑物墙壁的隔离距离是否有规定
4-4隔壁建筑中的窗户会被偷窥到房子里,请告诉我关于围墙的设置有没有限制
4-5因为反对附近的建筑计划,所以可以禁止申请建筑确认的“许可”吗
因为4-6旁边建有3层建筑,所以家里不阳光了。请告诉我有没有关于日影的限制
4-7附近的建筑工程现场看不到确认指示牌,可以指导吗
4-8旁边正在进行建筑工程,有手续吗。该找哪里商量呢?
4-9附近建筑工程的噪音和振动很严重,应该去哪里咨询呢
4-10关于附近的施工现场,从早上开始施工到傍晚很晚。请告诉我施工的时间段有没有限制
4-11希望在附近的工程中房屋和围墙被拆除了,怎么办才好呢
台账记载证明
关于建筑物过去的建筑确认情况,可以通过取得台账记载证明来进行调查。所谓台账记载证明,是指关于接受了建筑确认申请的物件中确认的东西,证明建筑确认申请台帐中记载的事项(确认号码、总面积、有无检查完毕发行等)。
窗口是市政厅2楼横滨建筑信息中心(电话号码:045-671-4503)。
另外,详情请参阅以下相关网站。
<相关网页> 建筑确认申请台帐记载证明的交付
不能补发。台账记载证明可以代用。
<相关网页> 建筑确认申请台帐记载证明的交付
房屋证明
新建住宅的住宅用房屋证明在市政府大楼2楼的横滨建筑信息中心(电话:045-671-4503)发行。
相关页面新建住宅用房屋证明的介绍
可以在建筑信息科的住宅用房屋证明页面上确认。
相关页面新建住宅用房屋证明的介绍
正在进行邮寄的受理。
相关页面邮寄申请的详情(PDF:497KB)
建筑计划概要书
市政府大楼2楼的横滨建筑信息中心(电话:045-671-4503)可以阅览。
相关页面建筑计划概要书的阅览
从1971年1月4日以后受理的东西开始保管,但是有一部分没有的情况。
关于近邻等的建筑计划概要书和工程
横滨市对于对周边环境有很大影响的建筑物的建筑,在《横滨市中高层建筑物等的建筑及开发事业等相关的居住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以下简称《中高层建筑物条例》)中,对建筑主和附近居民之间的协商进行了调整。
建筑物适用“中高层建筑条例”的情况下,咨询请在市政厅25楼信息咨询课(电话:045-671-2350)进行。
<相关网页>中高层建筑条例概述
关于办理了建筑确认手续的建筑物,市政府大楼2楼的横滨建筑信息中心(电话:045-671-4503)可以阅览“建筑计划概要书”。根据建筑计划概要书,可以看到建筑主、设计者、施工者、建筑物的概要、建筑物配置等。
<相关网页>建筑计划概要书的阅览
在横滨市,根据建筑基准法、地区计划、建筑协定、风景地区等,有从地基边界决定建筑物外墙的隔离距离(外墙后退)的地区。
<相关疑问回答>需要外墙后退的地区是?
关于这些地区以外的地区,从地基边界到外墙的距离没有建筑基准法的限制。
另一方面,民法规定“要建造建筑物,必须保持距离边界线50厘米以上的距离”,但是民法的问题基本上要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来解决。
关于民法的内容,市政府正在对以市民为对象的律师等专家进行面试咨询,请根据需要使用。
咨询方法市民咨询室(电话045-671-2306)
<相关网页>咨询的介绍
另外,当事人之间的协商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民法相关的法律判断不是由横滨市而是由法院等司法机关进行。
民法规定:“在距离边界线不到1米的距离内设置可以预见他人住宅用地的窗户等的东西,必须戴眼罩”,但是民法的问题基本上要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来解决。
关于民法的内容,市里正在进行以市民为对象的律师等的面试咨询,请根据需要使用。
咨询方法市民咨询室(电话045-671-2306)
<相关网页>咨询的介绍
另外,当事人之间的协商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民法相关的法律判断不是由横滨市而是由法院等司法机关进行。
建筑确认申请是关于建筑主申请的计划是否符合建筑基准法的用途、形体、性能等技术基准,由建筑主管等“确认”的手续。
因此,建筑主事等在建筑基准法中规定,如果计划符合用途、形体、性能等基准,就必须交付确认完毕证,不能停止。
请和建筑主好好商量后,努力相互理解。
建筑基准法根据用途地区、建筑物的高度等,有限制该建筑物向地基外的日影时间的规定。
<相关网页>关于日影限制
在开始建筑工程之前,必须提交建筑确认申请,并接受计划是否符合建筑基准法规定的审查。因此,如果已经确认了建筑的话,可以说是建筑基准法上合法的计划。
另外,关于已经确认了建筑的建筑物的计划概要等,可以在信息咨询科阅览。
<相关网页>建筑计划概要书的阅览
调查是否办理了建筑确认的手续,是否需要确认建筑的工程等,并根据建筑基准法进行指导。另外,商量的时候,请尽量准确地告诉我施工场所。
咨询方法信息咨询科(电话:045-671-2953)
在调查了建筑工程的建筑确认手续之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调查。
请咨询信息咨询科(电话045-671-2953)。
因工程噪音和振动而困扰时,请浏览绿色环境局的主页。详情请咨询以下咨询处。
咨询方法
绿色环境局大气和声音环境课噪音咨询负责人(电话:045-671-2483)
市政厅27楼
<相关网页>关于常见的投诉、咨询(噪音、振动)
关于工程的时间段等的限制,请看绿色环境局的主页。详情请咨询以下咨询处。
咨询方法
绿色环境局大气和声音环境科(电话:045-671-2483)
市政厅27楼
<相关网页> 关于常见的投诉、咨询(噪音、振动)
受附近工程的影响,建筑物等受到损害的情况下,作为民事问题基本上要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来解决。
关于民法的内容,市里正在进行以市民为对象的律师等的面试商谈,请根据需要利用。
咨询方法市民咨询室(电话:045-671-2306)
<相关网页>咨询的介绍
另外,当事人之间的协商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民法相关的法律判断不是由横滨市而是由法院等司法机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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