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
- 横滨市首页
- 商务
- 不同领域的菜单
- 自来水
- 供水装置工程
- 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关系
- 指定的新注册、变更的申报
- 主任技术人员的选任、解职
最后更新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主任技术人员的选任、解职
选任或解聘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时,请按下述所述办理手续。
手续的方法
请通过下述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办理手续。
另外,这边的系统在办理手续之前需要注册会员(免费)后登录系统。
第一次使用的话,请从下述链接访问后,选择页面右上角的“新登录”,注册会员后登录开始办理手续。
从这边开始办理手续!→ 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的选任、解职的申报(外部网站)
温馨小语提示
- 选任及解聘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时,请及时提交该申请。(自来水法第25条之4)
- 当主任技术人员不足时,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的2周内重新选任主任技术人员(自来水法实施规则第21条之2),不能重新选任时,请办理废止、休止的手续。
详情请参照“事业的废止、休止、恢复”。 - 未提出上述2项申报时,根据自来水法第25条第11条的规定,将成为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指定的取消对象,请注意。
关于本页的咨询
水道局供水服务部供水维持课
电话:045-671-3069
电话:045-671-3069
传真:045-212-1167
页面ID:918-14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