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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境局标准处理期间

 ※这些标准处理期间不包含修正等所需的天数。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日

绿色环境局标准处理期间一览(※截至2024年10月1日)
所管课等根据法令或者条例等根据条款
【条-项(号)】
许可许可等相关事务标准处理期间

天数
经由
机关等
经由
天数
环境管理课横滨市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3-1指定事业所的设置许可35
8-1指定事业所的变更许可35
18-1环境管理事业所的认定35
水土环境课土壤污染对策法3-1但书土壤污染对策法第3条第1项但书的确认申请15
12-1关于实施管理方针的确认申请15
14-3指定的申请30
16-1要搬出的土壤标准符合认定申请15
22-1污染土壤处理业的许可(分类处理设施)120
污染土壤处理业的许可(净化等处理设施、水泥制造设施、填埋处理设施、自然由来等土壤利用设施)150
22-4污染土壤处理业的更新许可(分类处理设施)120
污染土壤处理业的更新许可(净化等处理设施、水泥制造设施、填埋处理设施、自然由来等土壤利用设施)150
23-1污染土壤处理业的变更许可(分类处理设施)120
污染土壤处理业的变更许可(净化等处理设施、水泥制造设施、填埋处理设施、自然由来等土壤利用设施)150
27的2-1污染土壤处理业的转让及受让许可60
27的3-1污染土壤处理业的合并及分割的承认60
27的4-1污染土壤处理业的继承许可60
土壤污染对策法施行规则3-3申请特定有害物质种类的通知30
44-3、50-2关于带水层深度的确认申请15
45-3与实施措施一体进行的土地形态变更的确认申请15
46-3、50-3对地下水水质的测定或者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扩大的土地形态的变更的确认申请15
关于污染土壤处理业的省令5-(15)但书确认申请确认地下水水质是否符合地下水标准1年15
5-(16)连续1年根据省令的规定申请确认大气污染有害物质排出15
14-2污染土壤处理业许可证的再交付申请15
工业用水法3-1地下水采集许可35
7-1允许变更地下水采集35
横滨市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64的2-2(3)(包括在64的2-7中适用的情况。)关于横滨市生活环境保护等条例第64条之2第2项第3号的确认申请15
69-1要搬出的土壤标准符合认定申请15
72-1地下水采集许可35
75-1关于地下水采集的变更许可35
横滨市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施行规则59的25-3(包括在59的31-2中适用的情况。)关于带水层深度的确认申请15
59的26-3与条例实施措施一体进行的土地形态变更的确认申请15
59的27-3(包括在59的31-3中适用的情况。)对地下水水质的测定或者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扩大的土地形态的变更的确认申请15
横滨市下水道条例施行规则15-2除害设施等管理负责人的批准14
环境活动事业课有关鸟兽保护及适当狩猎的法律9-1捕获鸟兽等的许可7
19-1饲养登记7
24-1禁止销售鸟兽等的销售许可7
横滨市自然观察之森条例4设施使用许可7

公园绿地管理课、环境活动事业课

城市绿地法35-2绿化地区内建筑物的绿化率不适用许可30
43-1绿化区域内及地区规划区域内的绿化设施工程的认定15
45-4绿地协定的认可58
48-1绿地协定的变更许可58
52-1绿地协定的废止许可58
54-2一个人绿地协定的认可30
35-1、39-1关于绿化地区内及地区规划区域内建筑物绿化率最低限度的证明15
关于横滨市地区规划区域内建筑物等限制的条例16-1地区规划区域内的林地、草地等的行为许可30
公园绿地管理课关于横滨市地区规划区域内建筑物等限制的条例19-4地区规划区域内建筑物的绿化率不适用许可30
各公园绿地事务所、公园绿地管理课都市公园法33-4公园预定地的设置许可15
公园预定地的占用许可15
公园预定地的占用许可变更许可15
横滨市公园条例7-2收费设施的使用许可8
各公园绿地事务所、公园绿地管理课、动物园课、环境活动支援中心都市公园法5-2公园设施设置等许可15
6-1都市公园的占用许可15
6-3都市公园的占用许可变更许可15
横滨市公园条例6-1公园的行为许可8
6-2公园的行为许可变更许可7
16-3使用费减免许可7
17使用费的返还许可7
农政推进课农地法4-1农地转用许可21
5-1农地等转用的权利转移许可21
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14的4-1-3蓝年等就农计划的认定31各农政事务所3
14的5-1-4蓝年等就农计划的变更认定31各农政事务所3
23-3农用地使用规程的认定28
24农用地使用规程的变更认定28
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施行令12特定农用地使用规程的有效期延长批准28
农住组合法68农住组合的设立许可45
横滨市土地改良事业补助金交付规则6补助金的交付决定23各农政事务所3
9-1辅助事业的内容变更等的承认23各农政事务所3
20关于辅助事业的财产处理的承认23各农政事务所3
农业振兴课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12-4农业经营改善计划的认定28
12的2-1农业经营改善计划的变更认定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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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局总务部法制课

电话:045-671-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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