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各区役所标准处理期间

 ※这些标准处理期间不包含修正等所需的天数。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3日

各区役所的标准处理期间一览(※截止2024年10月3日)

所管课等

根据法令或者条例等

根据条款
【条-项(号)】

许可许可等相关事务

标准处理期间

总天数

经由
机关等

经由
天数

总务科

道路运输车辆法

34-2

临时运行的许可

1

地域振兴课

地方自治法

260的2-1

根据地缘团体的认可

45

260的2-12

关于告示事项的证明书的交付(已整备台帐的交付的情况)

1

关于告示事项的证明书的交付(未整备台帐的交付的情况)

3

260的3-2

根据地缘变更团体规章的许可

30

260的31-2

地缘团体解散后的财产处分的认可

30

户籍课

墓地、埋葬等相关法律

5-1

埋葬、火葬或改葬的许可

1

税务科

横滨市手续费条例

7

横滨市手续费条例2-(1)、2-(2)、2-(3)的手续费减免

1

会计室

横滨市收入验讫标签条例

6

与发售的收入验讫标签的现金等交换许可

1

福利保健课

预防感染症及针对感染症患者的医疗相关法律

37-1

感染症住院患者的医疗费公费负担的承认

30

37的2-1

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费公费负担的承认

30

42-1

决定在紧急情况下支付疗养费

30

生活卫生课

食品卫生法

55-1

营业许可

15

旅馆业法

3-1

旅馆业营业许可

31

3的2-1营业者的地位继承批准(转让)31

3的3-1

营业者的地位继承批准(法人的合并或分割)

31

3的4-1

营业者的地位继承承认(继承)

31

演出场法

2-1

演出场所经营许可

14

公众浴场法

2-1

公众浴场经营许可

14

4

入浴特例的许可

14

关于化工厂等的法律

2-2

死亡兽畜处理场外处理许可

14

9-1

指定动物的饲养或收容许可

14

干洗业法

5的2

干洗所使用前的检查确认

7

美容师法

12

美容院使用前的检查确认

7

美容法施行细则

7

美容师出差业务批准

7

理发师法

11的2

使用理容所前的检查确认

7

理发师法施行细则

7

理发师出差业务批准

7

自来水法

32

专用自来水的布设工程开始前的确认

30

横滨市简易供水自来水及小规模受水槽自来水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条例

5

简易供水自来水布设工程的符合确认

30

关于确保建筑物的卫生环境的法律

12的2-2

建筑物的卫生环境确保相关事业的登记

14

狂犬病预防法

5-2

狗的预防注射完成票的交付

1

11

患有狂犬病的狗等的杀害许可

14

12

无需移交尸体的许可

1

横滨市动物爱护及管理条例

14-5、16-3

如果饲主有不收养的理由,可以延长收容期限

1

横滨市手续费条例

6

游泳池或更衣休息所设置许可申请手续费(横滨市手续费条例2-(31))的减免

7

狗的登记申请手续费(横滨市手续费条例2-(47))的减免(导盲犬的情况)

1

狗的登记申请手续费(横滨市手续费条例2-(47))的减免

7

预防狂犬病注射济票交付手续费(横滨市手续费条例2-(48))的减免(导盲犬的情况)

1

预防狂犬病注射济票交付手续费(横滨市手续费条例2-(48))的减免

7

关于医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品质、有效性及安全性的确保等的法律

4-1

开设药店的许可

18

4-4

更新开设药店的许可

18

7-4、17-8、28-4、35-4、39的2-2、40的6-2

管理者兼务的许可

8

12-1

药店制造销售医药品的制造销售业的许可

18

12-4

更新药店制造销售药品的制造销售业许可

18

13-1

药店制造销售医药品的制造业许可

18

13-4

更新药店制造销售医药品的制造业许可

18

14-1

药店制造销售药品的制造销售许可

8

14-15

药店制造销售药品的制造销售许可事项的一部分变更的承认

8

24-1

医药品销售业的许可

18

24-2

医药品销售业的许可更新

18

39-1

高度管理医疗器械等的销售业或出借业的许可

18

39-6

更新高度管理医疗器械等的销售业或出借业的许可

18

40的5-1

再生医疗等产品的销售业的许可

18

40的5-6

再生医疗等产品的销售业许可的更新

18

关于医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品质、有效性及安全性的确保等的法律实施令

2的3-1

开设药店的许可证的改写交付

8

2的4-1

再交付开设药店的许可证

8

5-1

药店制造销售医药品的制造销售业许可证的改写交付

8

6-1

重新交付药店制造销售医药品的制造销售业许可证

8

12-1

药店制造销售医药品的制造业许可证的改写交付

8

13-1

重新交付药店制造销售医药品的制造业许可证

8

45-1

医药品的销售业、高度管理医疗机器等的销售业或者出借业或者再生医疗等产品的销售业的许可证的改写交付

8

46-1

医药品的销售业、高度管理医疗机器等的销售业或者出借业或者再生医疗等产品的销售业的许可证的再交付

8

毒物及毒物取缔法

4-1

毒物或毒物销售业的注册

18

4-3

毒物或毒物销售业的注册更新

18

毒物及毒物取缔法施行令

35-1

毒物或毒物销售业登记表的改写交付

8

36-1

重新交付毒物或毒物销售业的登记表

8

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

残疾人综合支援法

19

决定是否需要支付残疾人福利服务费等

60

76

决定支付补饰费

14

77-1(6)

日常生活用具的供给(出借)的决定

14

老人福祉法施行细则

8-4

费用减免批准

14

9-3

对措施费的概算请求的承认

30

介护保险法

27-12

需要护理认定

30

28-4

需要护理认定的更新

30

29-2

需要护理状态分类变更的认定

30

32-9

要支援认定

30

33-4

要支援认定的更新

30

33的2-2

要支援状态分类变更的认定

30

儿童家庭支援课

横滨市母子生活支援设施条例

6

费用减免批准

14

生活支援课

生活保护法

24-1

决定开始保护

14
(在开始保护时的调查需要时间的特殊情况下30)

24-5

保护变更的决定

30

保险年金课

国民健康保险法

54-1、54-2

疗养费的支付

90

54的3-1

特别疗养费的支付

90

54的4-1

转移费的支付

90

55-1

被保险人成为日工劳动者或其被抚养者时的特别疗养给付

90

57的2-1

高额疗养费的支付(月)

60

高额疗养费的支付(年)120

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令

27的2-3

不适用基准收入的认定

15

29的2-8

特定疾病的认定

15

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规则

6-1

被保险人证的交付

15

7的4-1

高龄领取者证的交付

15

26的3-2

标准负担额的减额认定证的交付

1

26的5

支付标准负担额的差额

30

27的14的4-2

限度额适用·减额认定证的交付

1

横滨市国民健康保险条例

10

生育育儿一次性金的支付

30

11

丧葬费的支付

30

11的2

残疾儿童育儿补贴的支付

120

11的4伤病津贴的支付45

21

国民健康保险费的延期征收

30

22

国民健康保险费减免

30

国民健康保险费旧被抚养者减免

30

横滨市国民健康保险条例施行规则

4-1

受疗证的交付

1

7-2

部分负担金的减免或者延期征收

30

介护保险法

36

介护保险领取资格证书的交付

3

41-1、42-1、42的2-1、42的3-1、46-1、47-1、48-1、49-1、51的3-1、51的4-1、53-1、54的1-1、54的2-1、54的3-1、5

居家看护服务费的支付、特例居家看护服务费的支付、地域密着型看护服务费的支付、特例地域密着型看护服务费的支付、居家介护服务计划费的支付、特例居家介护服务计划费的支付、设施看护服务费的支付、特定入所者看护预防服务费的支付、特例特定入所者看护预防服务费的支付、特例看护预防服务费的支付、特例看护预防服务费的支付、地域密着型看护预防服务费的支付特例看护预防服务费的支付

45

44-1、56-1

支付居家看护福利用具购买费,支付看护预防福利用具购买费

45

45-1、57-1

居家看护住宅改修费的支付,看护预防住宅改修费的支付

45

51-1、61-1

高额看护服务费的支付,高额看护预防服务费的支付

45

介护保险法施行规则

26-1

被保险人证的交付

7

28的2-1负担比例证的交付3
83的6-4关于负担限额的认定7

172的2

关于特定负担限额的认定7

横滨市介护保险条例

9

介护保险费的延期征收

30

10

介护保险费的减免

30

横滨市介护保险条例等施行规则

12-1

介护保险资格者证的交付

3

16-2

保险给付金额的特例适用的认定

15

关于催促横滨市税外收入及征收滞纳金的条例

6

国民健康保险费、介护保险费及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费相关的税外收入免除滞纳金

15

各土木事务所

车辆限制令

12

超过通行标准的车辆通行认定

21
(更新认定时14)

道路法

24

道路管理者以外的人批准进行道路相关工程或道路的维持

30

32-1

道路占用许可

30

32-3

道路占用许可事项的变更

30

91-2

道路预定区域的占用许可等

30

横滨市道路占用费条例

6-1

占用费的减免

30

横滨市道路占用规则

6-1

根据占用许可将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许可

30

8-(3)

在铺路后5年的范围内,市长规定的期间内进行的挖掘工程的许可

30

道路管理者以外的人进行的道路工程等相关规则

6

工程等内容的变更或者基于本规则的权利义务的转让的承认

30

下水道法

16

公共下水道设施筑造工程等批准(小规模案件:仅安装管的案件)

8

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批准(小规模项目:本管内径300毫米以下的总延长不到30米,350毫米以上600毫米以下的总延长不到20米的项目)

10

24-1

公共下水道设施的物件设置许可

25

公共下水道设施的物件设置许可(事业认可区域外)

30

横滨市下水道条例

17-3

公共下水道的临时使用许可

14

24-1

法律24-1以外的公共下水道设施的占用许可

30

河川法

24

土地占用许可(占用面积不满100平方米)

25

26-1

工作物的新建等许可(占用面积不满100平方米)

25

横滨市河川占用费条例

4

获得流水占用等许可者的占用费减免的决定

25

横滨市水冲便所设备资金助成及贷款规则

8

补助金的交付决定

21

22

贷款决定

21

都市公园法

5-2

公园设置等许可

15

6-1

都市公园的占用许可

15

6-3

都市公园的占用许可变更许可

15

横滨市公园条例

6-1

公园的行为许可

8

6-2

公园的行为许可变更许可

7

16-3

使用费减免许可

7

17

使用费的返还许可

7

关于本页的咨询

总务局总务部法制课

电话:045-671-2093

电话:045-671-2093

传真:045-664-5484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页

页面ID:950-52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