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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工厂搬入(自己搬入)的手续怎么办。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垃圾・再利用
A

要自己搬入横滨市的焚烧工厂,需要事先向有排出场所的区的资源循环局事务所进行申报,或者在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外部网站)进行申报。

(1) 向资源循环局事务所进行申报
  ・向有排出场所的区的资源循环局事务所提交一般废弃物等搬入申报书。
  ・资源循环局事务所将交付申报书的存根等。
  ・搬入日当天,拿着申报书申报书的存根搬入指定的工厂。

(2) 在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收集事务所的营业时间以外为第二天营业日受理)
  ・通过电子申请,申请申报。
  ・申请电子的人请记下申请号码。
  ・通过横滨市电子申请、申报系统申报的人,在指定的工厂出示申请号码后搬入。

(3) 重要通知
  ・不能当天搬入。
  ・请在搬入工厂之日的10天前到6天前之间申报。
  ・焚烧工厂拒绝搬入可资源化的旧纸和产业废弃物,请搬入回收设施等。

关于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

电话:045-671-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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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63-012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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