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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在市内设置事业所(工厂、店铺、诊疗所),排出产业废弃物,需要申报吗。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垃圾・再利用
A

在市内,设置排出产业废弃物的事业所的经营者,必须根据“横滨市废弃物等的减量化、资源化及适当处理等相关规则”第40条,提交“产业废弃物排出事业所申报书”(第44号样式)。

作为申报对象的“事业所”

以工业废弃物排出的所有工厂为对象。根据工业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多少而定。

申报处及其方法

请通过电子申请或邮寄、窗口自带提交。
申报是1份,如果需要控制的话,提交2份的话,会盖上收据并返还1份。邮寄的话,在写有收件人姓名的回信信封上贴上邮票,发送两份的话,日后会返还盖有收据的一份。

申报用纸的获取方法

可以从横滨市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的主页或者窗口拿到。

窗口

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减量推进系

受理时间

上午8:45-12:00、下午1:00-5:15(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相关网站

关于本页的咨询

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

电话:045-671-2513

电话:045-671-2513

传真:045-663-012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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