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滨市首页
- 横滨市Q&A常见问题集
- 从所管区局寻找
- 资源循环局
- 事业类废弃物对策课
- 在市内设置事业所(工厂、店铺、诊疗所),排出产业废弃物,需要申报吗。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Q
在市内设置事业所(工厂、店铺、诊疗所),排出产业废弃物,需要申报吗。
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6日
A
在市内,设置排出产业废弃物的事业所的经营者,必须根据“横滨市废弃物等的减量化、资源化及适当处理等相关规则”第40条,提交“产业废弃物排出事业所申报书”(第44号样式)。
作为申报对象的“事业所”
以工业废弃物排出的所有工厂为对象。根据工业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多少而定。
申报处及其方法
请通过电子申请或邮寄、窗口自带提交。
申报是1份,如果需要控制的话,提交2份的话,会盖上收据并返还1份。邮寄的话,在写有收件人姓名的回信信封上贴上邮票,发送两份的话,日后会返还盖有收据的一份。
申报用纸的获取方法
可以从横滨市资源循环局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的主页或者窗口拿到。
窗口
事业系废弃物对策课减量推进系
受理时间
上午8:45-12:00、下午1:00-5:15(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相关网站
关于本页的咨询
页面ID:948-68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