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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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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设置蓄电池设备时需要向消防署申报的是什么。
A
设置蓄电池容量超过20千瓦时的蓄电池设备时,需要向设置区的消防署申报。
但是,设置在个人住宅里的东西,不需要向消防署申报。
另外,个人住宅中设置的蓄电池设备,除以下所示以外,必须符合横滨市火灾预防条例规定的基准。
・蓄电池容量在10千瓦时以下的
・蓄电池容量超过10千瓦时且在20千瓦时以下的,关于蓄电池设备的起火防止措施及延烧防止措施的标准(2023年消防厅告示第7号)第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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