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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额看护服务费等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9月2日

1制度概要

1个月的介护保险服务及综合事业(看护预防・生活支援服务)所需的利用者负担额(1成、2成或3成)合计超过一定上限额(参照2高额看护服务费等上限额)时,根据申请作为高额看护服务费等(※1)支付超过的金额。但是,看护预防和生活支援服务事业的一部分,设施服务等的伙食费·房间费等,特定福利用具购买,住宅改修的费用不在高额看护服务费的对象内。
※1介护保险服务所花费的费用是高额看护(预防)服务费
   综合事业服务所花费的费用主要作为高额看护预防服务费相当的事业费支付。

2高额看护服务费等的上限额

自己负担的上限额
所得区分 上限额(月额)

与现役普通所得者III(市民税课税户※1课税所得在690万日元以上)相当的家庭

140,100日元(家庭) ※3

与现役普通所得者II(市民税课税家庭中课税所得在380万日元以上不满690万日元)相当的家庭

93,000日元(家庭)※3

与现役普通所得者I(市民税课税户中课税所得不满380万日元)相当的家庭

44,400日元(家庭)
所有家庭都没有征收市民税的人 24,600日元(家庭)

所有家庭都没有征收市民税的人中
○领取老年福利养老金的人
○前一年的“公共养老金等收入额”和“其他合计所得金额※2”的合计每年80万日元以下的人

24,600日元(家庭)
15,000日元(个人)

领取生活保护等的人 15,000日元(个人)※4

※1“家庭”是指居民基本底帐的家庭成员,是指使用看护服务的所有人负担的合计上限额, 
  “个人”是指使用看护服务的本人负担的上限额。
※2其他的合计所得金额…从合计所得金额到公共养老金等相关的杂项收入(从公共养老金等收入金额到公共
  扣除年金等扣除额的金额)后的金额(减的话,按0日元计算。)
※3从2021年8月的服务使用量开始增加阶段。
※4上限额减少到15000日元,不能成为生活保护的被保护者的家庭是15000日元
  。

3利用流程

要接受高额看护服务费等的支付,需要向区政府申请。
另外,第二次以后符合退款的情况下,原则上会汇款到第一次申请的账户上。(自动偿还)

4申请手续所需的主要内容

1高额看护服务费支付申请书
 (对于认为符合的人,我们会发送给您)
2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
3图章(使用朱肉的东西。不可盖章。仅在向申请者以外的账户汇款时需要)
4能够确认汇款地址的东西
 ※关于申请手续,详情请咨询您所在区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

关于本页的咨询

(关于到区政府的手续)各区保险养老金课

(关于高额看护服务费等制度)健康福利局介护保险课

电话:045-671-4255

电话:045-671-4255

传真:045-550-3614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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