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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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病历(诊疗记录)
本院以“提供诊疗信息等相关方针”(厚生劳动省制定)和横滨市持有个人信息的公开请求手续为基准,提供病历(诊疗记录)。
希望提供的人请在准备必要材料后,向1楼综合介绍申请。
受理时间及接待窗口
1楼综合指南
工作日8点30分到17点
能够进行请求的人
请求者 | 必要材料 |
---|---|
患者本人 | 本人确认文件(驾照、护照、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个人号码卡等) |
法定代理人(家长、未成年监护人、成年监护人) | ①代理人证明文件(户籍抄本和成年后见相关登记事项证明书等)※1 |
任意代理人 | ①委任状 |
在患者本人无法判断的情况下,作为配偶、抚养权者、健康保险法第3条第7项规定的被抚养者进行抚养的人 | ①证明与患者关系的文件(户籍抄本、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资格证明书等)※1 |
患者本人去世的情况下,亲属及以此为准的人 | ①亲属等证明文件(户籍抄本等)※1 |
※1户籍等证明文件仅限于从申请日起3个月内制作的原件。
※2亲属等代理人(律师等)进行申请时需要亲属等的委任状。
与请求有关的手续费
区分 | 适用 | 含税金额 |
---|---|---|
阅览 | ー | 免费 |
复制的纸质媒介 | 黑白 | 每张10日元※1 |
彩色 | 每张50日元※1 | |
电磁记录介质 | CD-R | 1张70日元+1页10日元或1文件210日元※2 |
DVD-R | 1张100日元+1页10日元或1文件210日元※2 |
※1双面印刷时,单面计算为1张。
※有2PDF等页面概念的情况下1页10日元,没有图像数据等页面概念的情况下,按数据类别1文件210日元。
从请求到公开的流程
1请求
向窗口提交诊疗信息提供请求书(word:28KB)及必要材料。
2公开、不公开、部分公开的决定
从请求日算起,在30天内(※)进行公开、部分公开、不公开的决定,并通知请求者。
另外,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不公开或部分公开。
- 提供病历(诊疗信息)有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时。
- 病历(诊疗信息)的提供有可能显著损害患者本人的身心状况时。
※由于病历卡(诊疗信息)数量多等理由,有时会延长到公开等决定为止的期间。
3公开
【在窗口领取时】
请将受理时交给您的“诊疗信息提供请求书的复印件”和邮寄的“诊疗信息提供决定通知书”或“诊疗信息一部分提供决定通知书”拿到窗口。
请支付从公开的病历(诊疗记录)中带回去的费用。
【通过邮寄等方式领取的情况】
因为会和诊疗信息提供决定通知书或者一部分诊疗信息提供决定通知书一起发送缴纳通知书,所以请事先支付请求所涉及的手续费以及发送所需的费用。
确认支付后,会把病历(诊疗记录)发给您。
样式
关于本页的咨询
脑中风・神经脊椎中心管理部医务科
电话:045-753-2500
电话:045-753-2500
传真:045-753-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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