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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助成制度(再交付申请·返还申报)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4月2日

关于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助成制度再交付申请·返还申报

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的再交付申请

如果领取者证丢失或污损或破损,请填写领取者证再交付申请书并申请。
另外,特定医疗费的领取者去世后申请再发放领取者证的情况下,
需要附上“关于横滨市特定医疗费的申请及领取的申请书”。(不需要附加户籍誊本等。)

特定医疗费(指定难病)领取者证的返还申报

因治愈或死亡等原因返还领取者证时,请填写领取者证返还申报书并申请。
※返还时请附上领取者证。另外,返还时,指定医疗机构(访问护士站、访问看护事业者等)的清算
请确认一下已经完成了。

申请处

邮寄申请

〒231-0062
横滨市中区樱木町1丁目1番地56港未来21清洁中心

横滨市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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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医疗援助课难病对策担当

电话:045-671-4040(工作日8:45-17:00)

电话:045-671-4040(工作日8:45-17:00)

传真:045-664-5788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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