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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畜检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4月5日

根据《畜牧场法》,畜牧检查员在畜牧场内对牛、马、猪、绵羊及山羊,每头都有兽医的资格,进行畜牧检查。

和畜检查分为生物检查、解体前检查、解体后检查,检查合格的东西会盖上检印,作为食肉出货。

1生物检查

检查活着状态的家畜的外观等是否有异常。患有家畜传染病等的情况下,禁止开除。

2解体前检查

通过生物检查后,立即放血。此时,以血液的性状为中心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禁止拆卸。

3解体后检查

对肌肉和内脏器官等所有部位,进行肉眼检查和触诊,根据需要切开观察。

发现全身性疾病的情况下全部废弃,限局的病变只废弃部分。

另外,仅凭肉眼等检查难以判断的情况下,要进行精密检查(微生物检查、病理检查、理化学检查)进行判断。

解体后的检查分为头部检查、内脏检查、毛肉检查。

4 BSE检查

从2017年4月1日开始,以24个月以上的身体检查中疑似神经症状以及呈现全身症状的牛为对象,进行BSE(牛海绵状脑病)筛选检查。

5检印

检查合格后会盖上检印,作为食肉流通。

和畜检的流程


关于本页的咨询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食肉卫生检查所

电话:045-511-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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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521-603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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