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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鸟检查

最后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根据《关于食鸟处理事业的限制及食鸟检查的法律》,进行食鸟处理厂的许可调查、监视指导、擦拭检查、食鸟(注1)肉的收去检查等,以防止食鸟肉等(注2)引起的卫生上的危害的发生。

市内的食鸟处理业者,全部是年处理羽数在30万只以下的认定小规模食鸟处理业者,食鸟处理卫生管理者(注3)每1只确认疾病和异常。

注1食鸟:鸡、鸭子、火鸡

注2食鸟肉等:摘除内脏后的食鸟肉、内脏、骨头和皮

注3食鸟处理卫生管理员:为卫生管理食鸟处理厂,监督食鸟处理的从业者,有法律规定的资格者

关于本页的咨询

医疗局健康安全部食肉卫生检查所

电话:045-511-5812

电话:045-511-5812

传真:045-521-6031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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