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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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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居民的户主的关系变更的申报

概要

在外国人居民中,户主是外国人居民,和户主的关系有变更的情况下需要申报。在您所在地区的区役所户籍课登录负责部门受理。(市政府、行政服务区不能申报。)

对象

外国人居民中,户主是外国人居民,与户主的关系有变更的人

申报的人、能做的人

  • 本人
  • 户主
  • 代理人(需要委托书。但是,本人和同户员申报时不需要。)

受理窗口

居住区的区政府户籍课登录负责部门(市政府、行政服务角、居住区以外的区政府不能进行申报。)

各区役所户籍课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45分至下午5点※节假日、年末年初的休息日除外。
第二、第四个星期六上午9点至正午(关于第二、第四个星期六的区政府窗口开放)

受理期间(提交时间)

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4日内

需要的东西

能确认与外国居民的户主关系的资料(附上日语译文)

手续方法

请将上述“需要的东西”带到接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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